关于江苏熔盛重工虚假陈述的问题
已回复2011/12/29 18:31:54
江苏熔盛重工因为收购全柴集团全部股权,间接持有全柴动力(代码:600218)股权超过30%,从而间接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今年6月29日,熔盛重工委托上市公司全柴动力发布《关于向证监会延期申报补正资料的申请》,其中内容“商务部和国资委的批准文件是补正资料之一,商务部和国资委批准后立即报送证监会办理要约收购”,今年8月31日商务部和国资委均已批复,但11月27日熔盛重工公告“补正资料仍在准备,尚未报送”,请问:熔盛重工5个月前公告“立即报送”,6个月后改为“尚在准备,尚未报送”,是否涉嫌发布误导股价的虚假信息?如果涉嫌虚假陈述,如何索赔?(目前熔盛重工还不是上市公司股东,也不在上市公司任职。)
如你所述属实,可以向证监会举报。全柴动力关于熔盛重工的公告内容不实。投资者启动索赔程序必须以证监会的处罚或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为依据。
目前,尚不具备索赔条件。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2/28 22: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