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案可否诉讼索赔
已回复2018/1/31 16:33:48
1月30日晚,抚顺特钢连发3篇公告提示风险。在业绩预亏公告中,抚顺特钢称,经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且净资产为负值。具体情况需进一步核实,已向上交所申请停牌。
抚顺特钢表示,亏损的原因是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可能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数据重大调整。
据公告,本次可能因追溯调整后公司出现连续亏损,且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将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抚顺特钢还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发现公司存在二大问题:一、内部控制不规范。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抚顺特钢涉嫌违规已被立案调查,我们开始受理该股票的索赔登记。参加索赔登记的股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
3、买卖抚顺特钢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
以上材料请快递给我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电话:13651133135(可加微信),010-57128755,邮编:100124
回复人:臧小丽律师 回复时间:2018/5/17 17: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