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股民起诉廊坊发展虚假陈述案获石家庄法院受理

 来源:凤凰网 发布时间:2012-9-1 21:30:09 点击数:
导读:近日,投资者诉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又有了新的进展。9名投资者委托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律师臧小丽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第二批索赔诉讼程序,9名投资者的起诉金额合计为546294.3元,…

    近日,投资者诉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又有了新的进展。9名投资者委托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律师臧小丽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第二批索赔诉讼程序,9名投资者的起诉金额合计为546294.3元,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收了原告代理人的起诉材料,正在进行立案审查。

臧小丽律师表示,此次提起股民维权诉讼,并非因为现在的上市公司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任何违法行为,而是针对重组之前的华夏建通严重违规的历史遗留问题。从中国证监会对华夏建通的处罚来看,公司存在的财务造假行为主要发生在2003年-2008年期间。由于华夏建通过去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问题,曾被知名财务专家夏草评为《沪市2007年报涉嫌报表粉饰公司》十大上市公司之一,也曾被央视等媒体广泛曝光,由此引发了证券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

华夏建通虚假陈述5年遭罚

中国证监会【2010】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有:一、2003年2月,建通集团置换进入华夏建通的资产存在重大不实,华夏建通2003年至2007年年度报告资产状况的披露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二、2003年至2005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建通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三、2003年12月临时信息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与西安通信产业基地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四、2003年至2005年,未真实及时披露建通集团、西安通信等关联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其中2003年年报隐瞒了1亿元的关联方占资事项,2004年报隐瞒了建通集团占资11251.5万元,2005年年度报告隐瞒了建通集团占资10195.4万元。五、2007年中期报告提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225万元。六、子公司北京华夏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导致华夏建通2007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利润1715.81万元。根据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责令华夏建通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方林、尚智勇等11名责任人给予警告。

股民索赔条件

2011年1月12日,*ST建通(600149)公告承认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虚假陈述赔偿诉讼须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为前置程序,诉讼时效为2年,从处罚决定公告之日起计算。对照华夏建通(现“廊坊发展”,600149)这只股票而言,股民索赔时机已经成熟,目前还在诉讼时效有效期以内,索赔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有希望获赔的投资者是:凡在2003年2月18日及以后至2008年5月21日之前买入华夏建通股票(600149),并且2008年5月2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其中,2003年2月18日可以理解为虚假陈述实施日,2008年5月21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

诉讼有效期仅剩4个月

据臧小丽律师介绍,2012年2月,她曾代理海南某股民启动了第一例起诉索赔的600149投资者,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已经受理此案。不过截止到目前为止,代理律师尚未收到开庭通知,法院还没有正式安排开庭审理本案。结合律师以往办理的其他证券赔偿案件,这类案件法院往往在诉讼时效截止日以后再安排开庭的情况居多,因为诉讼时效期满后原告人数就能确定下来,原告的索赔总金额也能确定了。

对600149这只股票而言,现在离索赔时效(2013年1月12日)结束只剩4个月多月了,保守估计,600149股民索赔案投资者不会突破百人。

参加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投资者向律师提供的材料:买卖华夏建通(600149)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律师经核实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计算具体损失金额,再告知投资者。

友情提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联系电话:010-57128755,邮箱:zangxiaoli@hotmail.com;也可在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提交维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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