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实控人玩“失联”,股民索赔法院登公告
大连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应该是证券维权史上第一个公告送达起诉书的案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介绍,她代理投资者起诉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法院受理后,依法定程序向两名被告所送达股民起诉资料,但承办法官却告知,被告大连控股能正常送达诉讼文书,但法院却联系不上另一位被告——代威,上市公司大连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事实上,被告就算玩“失联”,也照样逃脱不了法律责任。臧小丽律师介绍,经征询参与起诉的股民意见后,部分索赔数额较大的投资者依然坚持要把代威列入被告,要求代威与上市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法院已依法定程序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部分投资者的索赔诉状。代威如不到庭,法院会在刊登公告后第75日进行公开审理,届时即便代威不到庭也会缺席裁判。
附:
一、 人民法院报公告:某投资者诉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威案
二、证券日报2017-9-26报道《*ST大控实控人违规被告,查户籍地“失联”》http://zqrb.ccstock.cn/html/2017-09/26/content_100676.htm
三、*ST大控投资者索赔背景介绍:2017年7月25日,*ST大控(大连控股,600747)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部门查实大连控股存在的违法事实是:1、隐瞒大连控股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担保并开具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的事实;2、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元质押担保事项;3、大连控股未披露一则涉案标的达8000万元的重大诉讼。基于上述违规金额巨大,大连监管局对大连控股处以顶格60万元的罚款,对实际控制人代威也处以30万元罚款。自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落地之日起,因虚假陈述受损的大连控股股票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了。
四、大连控股投资者索赔条件: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是:自2014年5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买入大连控股股票(600747),并且在2016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索赔。
五、投资者参与索赔需要准备的基础资料
1、大连控股(600747)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大连控股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六、大连控股虚假陈述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9 153 1620(可加微信)
网站:股东维权网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编:100124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20829251(可加微信)
13810949725(微信已满)
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中心2310
邮编: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