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暨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 2017-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技术” 或“ 公司” ) 于2017年12月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深
证调查通字〔 2017〕 140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
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
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的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
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
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十个交易日期限
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
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 11.11.3条的要求,
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
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根
据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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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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