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涉嫌违规遭调查 投资者索赔提示

  发布时间:2020-09-25 10:22:11 点击数:
导读:化肥概念股上市公司金正大,*ST金正002470,于2020年9月15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调查的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ST金正尚未公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行为,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

化肥概念股上市公司金正大,*ST金正002470,于2020年9月15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调查的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目前,*ST金正尚未公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行为,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认为,金正大被监管机构盯上,进入立案调查程序,并不是空穴来风,可能与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有关。

2020年6月30日,金正大一口气发布了几十份公告,但是最重磅的消息有两条,一条消息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金正大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另一条消息是金正大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自2020年7月1日起,投资者手里的002470股票,由“金正大”变更为“*ST金正”,股票变成ST的原因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上可知,审计机构对金正大出具“非标意见”的原因是:

第一,与关联方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金正大公司将28.45亿元的款项记账为预付货款,但是审计机构认为金正大没有提供大额款项的性质为预付货款的合理性资料。

第二,金正大作为出票人及承兑人至2019年底尚未10.0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未承付,审计机构无法判断持票人与金正大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金正大开出的汇票入账的完整性以及作为承兑人的担保责任披露的完整性,以及款项的最终流向与实际用途和可回收性。

第三,审计机构对金正大的“存货”存疑,截至2019年底,金正大存货余额中发出商品31.97亿元,审计机构无法判断金正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账面记录与实际数量及金额是否一致。

第四,审计机构发现2018年以前金正大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

金正大上述公告6月30日发布之后,自今年7月开始戴帽,股票连续四次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2019年年报显示,报告期末金正大的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2340户。

 

面对突然其来的ST变故,还有公司涉嫌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负面影响,7万多名002470股票投资者该怎么办?

臧小丽律师介绍,一般而言,立案调查程序是证券部门对违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处罚程序的前奏。一旦证监会立案调查程序结束,并且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文件,受损投资者即可依法主张索赔。在行政处罚文书下发之前,投资者可以提前准备相关资料,进行索赔预先登记。

臧小丽律师团队(微信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宣布开始受理金正大(002470)股票投资者的索赔预先登记。律师接受索赔预先登记的投资者范围初定为:凡在2020年6月29日及之前买入金正大002470股票,且在2020年6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者。

(待证监会立案调查程序结束后,可索赔范围可能会作适当调整。最终索赔范围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ST金正投资者索赔资料准备清单

1、买卖金正大(002470)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ST金正002470投资者索赔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微信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925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臧小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71183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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