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5 10:23:10 点击数:
导读:证券代码:002070证券简称:*ST众和公告编码:2017-08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调查通知书相关内2017年9月26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 众和    公告编码:2017-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查通知书相关内
2017 年 9 月 26 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董事建成
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闽调查通字 17017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建成开展
调查。
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情况请公司2017年9月12日披露的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
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公司大股东正在筹划转让控股权事项将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于董事建成
个人涉嫌刑事案等影响,目前未能正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1.11.3
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
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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