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股票索赔公告(臧小丽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7-01-11 11:25:02 点击数:
导读:有望获赔的投资者应该是:在2004年1月1日起到2015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方正科技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方正科技的股票投资者。

2016年12月20日,方正科技(600601)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方正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违法情节,证监会拟对其采取顶格行政处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博士、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认为:方正科技信息披露严重违规,构成虚假陈述,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望获赔的投资者应该是:在2004年1月1日起到2015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方正科技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方正科技的股票投资者。

方正科技违法事实

中国证监会查明,方正科技、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方正集团)、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国兴)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方正科技未按规定披露与方正科技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而这些大额的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占较大比重;二、方正集团、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武汉国兴受到方正集团控制并购入方正科技股票,成为方正科技股东,与方正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构成方正科技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但方正集团及武汉国兴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将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事实告知方正科技,导致方正科技信息披露重大违规。为此,证监会拟决定对方正集团、方正科技、武汉国兴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对李友等18位有责任的个人拟处以30万元—3万元不等的罚款。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资料准备要求

臧小丽律师指出,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对方正科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很快就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了。律师也将受理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事宜。参与以上股票索赔的投资者应当准备的资料如下:

    1、买卖方正科技(600601)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600601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方正科技虚假陈述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5 113 3135(可加微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编: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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