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城股份大股东包办股东大会引争议专家建议中小股东要学会维权
四月二日上午十点,阳光明媚。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万柳亿城中心董事会办公室如期举行了2008年度股东大会。
大股东上演“独角戏”
持股数居前三位的法人股东代表参与了会议表决。整个会议过程有条不紊,以高管宣读工作报告及议案内容为主,投票表决的时间仅为十分钟。这次股东大会全票通过了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议案在内的所有十一项议案。
据公司的新任证券代表孙福君介绍,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洋浦高盛汇邦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洋浦百年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且这两家公司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上,仅有第一大股东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真正行使股东参与决策的权利。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没有讨论、没有争议、高效率表决的特殊景观。可谓上演了一场精彩的“一人堂”。
张丽萍接任董事长兼总裁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显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十一人减少为七人,独立董事由四人减少为三人。据证券代表孙福君介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减少了一部分,当选的成员均为留任,未有新增加人员。
与大多数公司董事会的成员的组成有所不同,亿城股份[5.97 3.11%]的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均没有派出成员在董事会中任职。相关专业人士表示,这应该是大股东“一人堂”行为的必然结果。
根据同日下午董事会进行的选举结果来看,原董事长宫晓冬不再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原董事、副总裁张丽萍女士当选公司的总裁、董事长。
相关资料显示,宫晓冬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宫总的退出与他自身的性格有关,他是个比较淡薄的人,对经营活动很少过问,只在拿地等大事上参与。”证券代表孙福君表示。
实际控制人台前幕后的决策权不仅让人疑惑:对于亿城股份,中小股东还有参与和过问的必要吗?
专家呼吁中小股东应维护自身权利
那么,这样的股东大会表决是否会侵害小股东的权益呢?记者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得知,公司的股东数在数十个以上。那么,为什么仅有三家法人股东参加会议?公司是否切实履行了相关的通知义务?
某公司法领域的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由于亿城股份曾于三月十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了会议通知,该名律师表示,亿城股份从形式上来看,确实履行了相关的通知义务。
“‘一言堂’事件在股东会上不止一次发生,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中小股东行使权利的意识太弱。同时,法律的规定也不尽完善吧。”该名律师表示,“法律法规已经顾及到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问题,并逐渐在加强,但最主要的是,小股东应增强行使自己权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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