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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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股东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执行的要尽快纠正。派发红股的股份制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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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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