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应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公司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10-28 13:34:44 点击数:
导读:挂名股东又称借名股东、名义股东、假名出资股东,是指具有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基于与他人(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登记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约定,其名下的出资全部或部分由他人投入并由他人享受股东权利的人。与挂名股东相…

      挂名股东又称借名股东、名义股东、假名出资股东,是指具有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基于与他人(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登记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约定,其名下的出资全部或部分由他人投入并由他人享受股东权利的人。与挂名股东相对应,实际出资的人通常被称为隐名股东。隐名股东实际上是借用挂名股东的名义出资。
      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情形下,如果相应纠纷是发生于挂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则应按其所签订的挂名协议确定双方之间的关系,即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如果纠纷是发生于公司外部债权人与公司及其股东之间时,则应当以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所显示的股东确定股东资格及权利义务的承担,挂名股东如果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向隐名股东按挂名协议的约定主张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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