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程序

  发布时间:2011-11-11 14:46:09 点击数:
导读:申办资格:(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申办手续:(设立)  1、申请报告;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

         申办资格:(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申办手续:(设立)

  1 、申请报告;

  2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 、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 、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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