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时效、保全措施

  发布时间:2011-11-14 10:36:15 点击数:
导读: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这在股东知情权诉讼中同样适用。如果股东诉讼请求公司依法履行送交财务会计报告或公告财务会计报告的义务,其…

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这在股东知情权诉讼中同样适用。如果股东诉讼请求公司依法履行送交财务会计报告或公告财务会计报告的义务,其诉讼时效应从公司违反送交或公告之日起算;如果股东请求公司允许查阅有关文件,其诉讼时效应从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之日起算;如果股东请求查阅会计账簿,诉讼时效应从股东提出请求后的第16天起算。

股东知情权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通过诉讼来实现知情权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仅一审就长达6个月,等判决成效被查帐目可能已面目全非,失去当初起诉的意义。要避免公司涂改帐目等信息,应允许当事人对公司信息文件进行保全,保全措施可使用封存、复制。如果保全的时间较短就可以由法院对诉讼涉及的信息进行封存,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保全措施。如果保全的时间较长,封存相关文件必然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可由法院聘请专业人员对诉讼请求涉及的公司信息进行复制,复制的文件由法院保存,如果原告胜诉就直接交给原告查阅。这样可以避免公司纂改信息,也利于案件的执行。

 

上一篇:股东知情权的裁判与执行 下一篇:股东知情权诉讼中被告资格的确定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