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变更股东如何备案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应当事先向注册地证监局报备下列文件:
(一)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情况的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一)。
(二)股权受让方背景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权结构图(逐层追溯至最终权益持有人),与证券公司现有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本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应当作为附件。
(三)变更股东的有关文件。包括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关于股权转让的文件;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或者向其他老股东告知变更股东情况的有关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老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四)股权受让方《关于入股×证券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内容要求见附件二)。
(五)证券公司及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内容要求见附件三)。
(六)法律意见书(内容要求见附件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证书应当作为附件。
(七)股权出让方入股证券公司的批准文件或者无异议函的复印件。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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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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