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概念股海外频遭“质疑”和“起诉” 臧小丽律师应邀受访谈看法

作者:高晴 来源:证券日报 2011-2-14 发布时间:2011-2-14 10:49:29 点击数:
导读:前言:中国概念股海外上市公司在外频遭专业机构的质疑,甚至引发投资者集体诉讼,中国高速频道并不是第一起。在2011年兔年春节之际,中国高速频道正遭遇了这样一起财务信任危机事件,受证券日报记者之邀,股…

前言:中国概念股海外上市公司在外频遭专业机构的质疑,甚至引发投资者集体诉讼,中国高速频道并不是第一起。在2011年兔年春节之际,中国高速频道正遭遇了这样一起财务信任危机事件,受证券日报记者之邀,股东维权网创办人臧小丽律师就此接受了媒体采访。

原文链接:http://zqrb.ccstock.cn/html/2011-02/14/content_231646.htm

 

中国高速频道背负“质疑”和“起诉”两枷锁 股价离高点已腰斩 

 

  春节,本该是最祥和的时刻,但2011年春节,对于中国高速频道(NASDAQ:CCME)而言,却经历着一个多事之秋。

  1月30日,中国高速频道遭遇国外一家调查机构Citron Research发文质疑其财务造假,称其“业绩好到难以置信”,随即该公司股价应声下跌。

  公开资料有纰漏

  据悉,中国高速频道隶属于福建分众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是中国最大的专业经营城际巴士车载电视媒体的传媒公司。2007年11月,中国高速频道成为交通部惟一指定的“节目正版工程”车载电视媒体。该公司于2010年6月3日转板至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交易。

  据中国高速频道的财报显示,在过去的8个财季里,扣除资本支出和现金收购后,该公司总共产生了9500万美元的现金流。中国高速频道去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110万美元,高于第二季度的2850万美元。中国高速频道目前预计,2010财年调整后净利润为1亿美元到1.04亿美元。Citron质疑,如果上述情况属实,这家公司的投资回报率将是全世界最高的,其盈利能力压倒了传媒巨头分众传媒,虽然中国高速频道的规模和历史远不如分众传媒。

  Citron还对中国高速频道的名字表示其看法,众所周知,分众传媒是中国最大最有声誉的广告公司,而CCME这个名号下实际运营的公司则为福建分众传媒有限公司,福建算不上是国内广告市场的一线城市,中国高速频道如此作为,是为了让故事更具迷惑性还是让CCME在外人心中更具“口碑”? Citron质疑这看起来并不像个希望建立自己品牌的公司所为,更像是用欺诈代替品牌建立。

  国内资深媒体研究专家于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分众传媒、华视传媒在海外上市,给国内的一些媒体公司带来希望。通过对分众模式的复制,然后开辟新的广告区,会让海外投资者不想错过第二个分众而产生误导。同时通过对财务的掩饰,更能吸引海外投资者。

  于明预测,视频广告的视觉效果会不断蚕食着静态广告。届时车身外表、楼宇外表、景区外表都会出现大量的视频广告,这时候会有大量类似分众的公司出现。此类媒体公司缺乏技术含量,很容易复制,所以竞争会非常激烈。

  质疑旋涡加剧

  对上市公司而言,市场出现负面声音已非善事,何况还是来自研究机构的报告。中国高速频道立即作出反应,2月2日,CCME对外称,公司强烈反对这份研究报告的内容,这份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感到担心,促使该公司股价大幅下跌。2月4日,CCME还发表声明,称中国高速频道强烈反对这份报告所表达的观点,并认为投资者应依靠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公开报告来证实财报透明度问题。

  但形式上的澄清和声明并没有使对CCME的质疑得到平息,相反,曾成功猎杀两只中国概念股——东方纸业和绿诺科技的研究机构Muddy Waters也加入猎杀中国高速频道的行列,指责中国高速频道故意制造营收和利润虚高假象,以便管理层大幅获利,并在高位抛售,因其存在财务造假嫌疑,将其评级为“强力卖出”评级,目标价5.28美元。

  此外,Levi & Korsinsky, LLP 和Howard G. Smith 两家律师事务所将对中国高速频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将代表2009年3月31日至2011年1月31日期间购买中国高速频道股票的投资者,向其发起集体诉讼。

  面对质疑和起诉的加剧,2月7日,中国高速频道在自己的官方网站公布了一封公司创始人兼CEO程征致股东的信,信中对此前针对该公司的质疑报告作出回应,认为那些质疑有严重的失实,是某些做空者含沙射影的误导投资者。 

  诸多的质疑是空穴来风,还是真如公司管理层之高见——做空者含沙射影?为此,《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京富融源总经理林海,林海不否认部分海外上市的公司在融资出发点上是有不正确的思想的,或为套现、或为圈钱,低估了海外监管机构的能力。只要是出发点有偏差,被抓住破绽和问题是在所难免的。

  “对于海外的卖方报告体系,很多在海外上市的国内公司知之甚少,相对国内券商的卖方体系,海外研究机构更客观、专业性更强、更喜欢捕捉上市公司漏洞和财务瑕疵,借此树立自身公正、客观、专业的市场地位,所以这些海外的卖方机构在寻找上市公司问题时是丝毫不讲情面,而且穷追猛打。至于是否与卖空者合谋,这很难凭空臆测,但这些机构间联系之紧密,相对国内的金融机构间的关系,不可简单的相提并论。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国外法律是明确保护弱势群体的,所以国外的律师事务所尤其喜欢代表投资者打这种财务欺诈,报表作假的官司,很容易获得高额律师费,这种法制体系相对国内是非常健全的,而且胜诉的概率非常高,相对国内的企业在这方面,法律意识淡漠,容易被国外律师钻空子。”林海告诉记者。

  被质疑公司应迅速应对

  有媒体致电中国高速频道,中国高速频道表示将尽快针对此类质疑发表澄清声明。更有甚者,提出是否可公开相关税务等资料,公司财务总监郑女士怎表示,公司不会应外界要求公开税务、客户等资料,“这涉及到本公司和客户公司的秘密。”

  而于明则告诉记者,“中国高速频道应该着手公开详细的财务情况,防止对自身品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事情进一步恶化,将会影响国际一线品牌客户对其广告的投放,引起客户的流失。”

  “首先,做企业的出发点必须符合道德标准,本着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的基本底线,才不至于偏离。其次,熟悉国外的监管流程和年报、季报提交的相关规定,按时符合规定的提交,此前,网易就在这方面吃过亏。第三,采用国外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最后,公司出现问题,需迅速做出反应、派出公司财务、公关的主管联合海外的投行机构或坐市商及时召开针对机构和重要投资者的新闻发布会,及时澄清问题,防止波及面扩大,沉默只会引起投资者的负面联想,使事情不断恶化。”林海如是说,并表示先迅速应对,这样才能令投资者信服。

  鉴于中国高速频道遭遇集体起诉,记者还请教了股东维权网创始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博士。臧博士表示,近年来,在美上市的中国概念股企业频遭财务质疑甚至是集体诉讼,并不是个别现象。中国概念股频 频出现“水土不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中美两国有着不同的商业文化观:美国证券市场强调公开、开放,而中国企业则注重保密,能不公开的尽量不公开。中国企业普遍存在“包装上市”的思维习惯,如果包装不恰当,就容易引起质疑甚至索赔诉讼。

  其次,美国有严格的法律监管体系。美国证券市场的自由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法律监管的主要办法是信息披露制度,一旦上市公司及高管违反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将会付出高额的违法代价。而中国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足,因此,许多上市企业往往会置法律于不顾。这种错误的习惯思维一旦带到美国,就很容易触犯美国当地的法律规定,甚至遭致投资者的巨额集体诉讼。

  另外,美国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设计与中国明显不同。美国证券法的核心是保护投资者。一旦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嫌疑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投资者参加诉讼的方式是“集团诉讼”。集体诉讼采用的是“默示参加,明示退出”原则,投资者只要不明确表示放弃参加诉讼,如果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获得了赔偿,他不主动参加诉讼程序也能同样获赔。

  截止记者发稿前,关于中国高速频道的最新消息,其再遭一家律师事务所起诉,Abraham, Fruchter & Twersky, LLP 事务所代表2010年11月8日至2011年2月3日期间购买中国高速频道股票的投资者发起集体诉讼。2月11日,中国高速频道开盘走低,目前公司股价离其此前的23.97美元的高点,已被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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