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红内幕交易案4月6日开审 旁听一席难求

  发布时间:2011-4-4 22:04:55 点击数:
导读:李启红即将受审的消息被报道后,引起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虽然此案被安排在广州中院的大法庭第二法庭审理,但由于要求旁听的人数太多,法院要求每家媒体只能有一个旁听证,李启红案可谓一票难求,昔日的明星市长如今依…

李启红即将受审的消息被报道后,引起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虽然此案被安排在广州中院的大法庭第二法庭审理,但由于要求旁听的人数太多,法院要求每家媒体只能有一个旁听证,李启红案可谓一票难求,昔日的明星市长如今依然享受着“明星”待遇。同时,作为国内因内幕交易涉罪的最高级官员,李启红被列入“个性贪官”之列,案件也折射出诸多新问题,多位专家对此案作出评析。

  网友: 怒批市长“不懂证券法”

  在案发后,李启红本人对“利用内幕交易信息炒股票”非常后悔,在分别接受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的调查时供认,她当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对证券法缺乏了解,如果知道绝对不会这么做,后来是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她恳求司法机关看在她是自首的分上,希望得到从轻处理,她愿意将非法所得上交,也愿意接受罚金的处罚。

  李启红的这一番话昨日遭到网友的怒批,他们认为,堂堂市长以不了解证券法为自己开罪,“是不是太可笑了”。

  网友“三言小小”:

  “可笑,一个堂堂市长,被双规后,用一句‘不了解证券法 不知道会违法’来为自己开罪。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市长的?那她为什么只把这些信息给自己家的人,她完全知道是违法行为,只是心存侥幸。一市之长,分管工作的基本法都不懂,是不是太可笑了。是啊,像她这样的领导,太忙了,忙工作、忙吃喝、忙应酬、忙赚钱,哪有时间学习。”

  新浪微博

  永远快乐hyl:“醉酒驾驶的人都说不知道饮酒后不可以开车,可以吗?”

  抢座: 国内30多家媒体报名旁听

  除网友关注之外,李启红案即将开庭的消息也引起了全国各地媒体的关注,据广州市中院研究室称,目前全国已经有近30家媒体报名旁听,这还不包括未经报名而会在当日直接来旁听的媒体。

  目前,该案被安排在广州市中院的第二法庭,该法庭是一个大法庭,大概有90个位置,但据了解,因此案牵涉证券犯罪,证监会和一些其他相关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会来旁听,为了更公正、更客观地审理这起热点案件,让更多人了解案件审理情况,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前来旁听,所以位置十分紧俏,只能限制每个媒体仅有一个旁听名额。

  疑问: 受损股民可以提出索赔吗?

  中山公用(17.92,0.17,0.96%)曾因内幕交易案受牵连,放量下跌,一些股民因此受损,在开庭前,有不少股民提出疑问,可以提出索赔么?广州证券律师钟伟称,有关内幕交易的民事索赔部分在法律上还是空白,最高院并没有出台司法解释。股民要维权首先需要举证所受损失是在内幕交易期间,而且能举证出损失与内幕交易存在因果关系,这样的取证目前几乎很难做到。

  讽刺: 从十大品牌市长到十大个性贪官

  李启红之所以被冠以“名头最响的女贪官”,不仅因为她在落马前是广东省仅有的两名正职女市长,还因为其曾以唯一的女市长入选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

  讽刺的是,今年1月12日,由检察日报社发起编制的《法治影响生活·2010年中国法治蓝皮书》发布,其中,“含泪索贿”的广东省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邱伙胜和因涉嫌股票内幕交易导致“全家腐”的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入选“十大个性贪官”。

  学者评析:落马与任职未回避有关

  有观点认为,李启红出生在中山,如果她不在原籍地担任领导职务,也许不至于陷入过多的政商界的亲友网络而不能自拔。

  知名法学学者范忠信接受采访时表示,李启红的落马从深层次上来看,与任职回避制度在中山没有落到实处有关系。

  范忠信说, “避籍”、“避亲”、“避差”三种回避制度,在古代中国特别是明清时代规定都很细致。但目前的法律规定仅仅是初步涉及而已,不完整。

  法律上的规定仅仅有《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其中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地域”就是原籍地或成长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则主要是指民族自治地方公务员任职回避的特殊情形。

  他认为,法律应当防范所有以权谋私的潜在机会,需要将地域回避扩大到地市级甚至省级范围。 

  官员说法:提供内幕信息成拉拢领导新形式

  广东省纪委副书记赵振华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说,广东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大省,上市公司数量众多,证券期货交易非常活跃,从我省近年查办内幕交易的案件情况来看,逐步呈现易发多发的态势。这类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是涉案主体具有多元性。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国企高管;既有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也有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他们可能是亲自实施交易,也可能是发动亲朋好友参与买卖,共同牟利。如我省配合中央纪委查处的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案,就是李利用该市某集团董事长提供的信息,与其丈夫、弟媳合谋购买股票获取巨额利益的案件。二是获取高利益回报。如李启红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串通其丈夫、弟媳等人购买由李本人负责相关上市计划工作的股票,共筹集投入670多万元,不到2个月获利1980多万元。三是交易形式、手段隐蔽。该类涉案人员特别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涉案人员,为规避监管、逃避打击,一般不直接参与交易,往往借助或指使其他人间接进行证券交易。有的内幕信息知情涉案人甚至收购社会人员身份者开设股票账户交易;加上股票交易可以电话委托、电脑下单或委托他人操作,交易行为十分隐蔽。四是提供内幕信息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拉拢领导干部的新形式。个别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为巴结、讨好领导,“有意无意”地将内幕信息透露给所求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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