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程序

作者:臧小丽律师 来源:股东维权网原创www.gudonglawyer.org.cn 发布时间:2011-6-23 15:02:57 点击数:
导读:股权律师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须先履行股东同意程序:(1)转让股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2)在受通知30日内不答…

 股权律师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须先履行股东同意程序:(1)转让股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2)在受通知30日内不答复者,视为同意;(3)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否则视为同意;(4)最终必须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履行上述程序。

2.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就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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