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股权国家不允许出资入股?
作者:臧小丽律师 来源:股东维权网(www.gudonglawyer.org.cn) 发布时间:2011-7-4 17:22:44 点击数:
导读:一般来说,作为投资的股权如果法律上没有瑕疵,没有争议,不存在限制转让、出资不足、或者被质押、被司法冻结等情形的,可以被自由转让,那么这种股权就可以作为一种合法的出资方式注册公司。《股权出资登记…
一般来说,作为投资的股权如果法律上没有瑕疵,没有争议,不存在限制转让、出资不足、或者被质押、被司法冻结等情形的,可以被自由转让,那么这种股权就可以作为一种合法的出资方式注册公司。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下列股权不能作为出资入股: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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