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资是否必须要评估作价
作者:臧小丽律师 来源:股东维权网(www.gudonglawyer.org.cn) 发布时间:2011-7-4 17:25:50 点击数:
导读:公司法要求所有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都应当经过评估作价,股权出资作为非货币财产的一种,也应当经过评估。《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需要提…
公司法要求所有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都应当经过评估作价,股权出资作为非货币财产的一种,也应当经过评估。《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需要提供法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才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维权律师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最新推荐
联系方式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20829251(可加微信)
13810949725(微信已满)
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中心2310
邮编: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