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注意事项

 来源:广州企业法律师顾问 发布时间:2011-8-24 15:09:19 点击数:
导读: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
  (一)债权的真实性;
  (二)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一般要提供报表等财务资料。
  (三)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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