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应重罚内幕交易的基金公司
深圳南山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的一条消息,不啻于在市场投放了一颗深水“炸弹”。消息称,深圳市某上市公司投资关系部经理多次在不同场合将内幕信息泄露给多家基金公司,其中有两家基金公司利用该消息获利近1500万元。在真假消息满天飞的市场中,来自检察院官方微博的消息,笔者对其真实性丝毫不怀疑。
内幕交易被解读为A股市场的一颗“毒瘤”,其危害性自不待言。在监管部门历次通报的内幕交易案件中,上市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政府部门的人员、基金经理等是主要“演员”。此次有基金公司牵涉其中,并且还是两家,表明内幕交易的涉案对象有进一步扩大化的倾向,这也向市场发出了更加危险的信号。
上市公司人员、基金经理等的内幕交易案件,大多表现为个人的“单打独斗”,说到底也是一种个人行为。此次涉案的两家基金公司,则表现为单位行为。这也是与以往的内幕交易案件最大的区别点,也是其中的最大“亮点”。
当唐建、王黎敏、张野等基金经理“硕鼠”所造成的后遗症还没有被彻底消除时,又不幸出现了基金公司的内幕交易案件。此事实说明,基金公司无论是在对人员的管理上,还是在自身的规范运作上,都或多或少存在着问题,同时也说明,基金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严重的缺陷。
违规意味着要付出代价。根据《证券法》、《基金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涉案基金公司及人员将会受到处罚。而在基金公司内幕交易案中,因为丑闻被曝光,不仅相关基金公司的声誉受损,盈利被罚没并且被处以双倍的罚款,基金公司还必须给基民造成的损失埋单,基金公司最终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更重要的还在于,基金公司的内幕交易案,还将再次引发基金行业的诚信危机。
为了上规模、争排名,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经理遭受的压力显然不言而喻。但是,规模与排名不是靠内幕交易来“打造”的,基金的业绩才具备最后的“话语权”。王亚伟能成就“最牛基金经理”的美名,良好的业绩才是他的“杀手锏”,而这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相对于一般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因为频繁的实地“调研”活动,基金在信息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基金常常能够抓住大牛股,而中小投资者总是成为“后知后觉”者,其实也是这个原因。基金本应发挥这一优势,以更好地回报持有人,然而,有的基金却偏偏走上了内幕交易的“歪门邪道”。
作为基金公司及其人员,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后果,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但两家基金公司的所作所为,至少说明其存在一种侥幸的铤而走险心理。对于这些知法犯法者,特别是作为市场中坚力量的机构投资者基金(包括相关人员),监管部门有必要对其内幕交易行为作出更加严厉的处罚。这是严惩违规者的需要,更是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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