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要求查账被大股东拒绝 法院最后强制执行

 来源:搜狐新闻 发布时间:2011-9-23 16:08:05 点击数:
导读: 南京日报报道一小股东因经营纠纷,被公司告上法院败诉后,又以自己享有知情权为由,反过来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查账。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小股东的诉求,但大股东却拒绝履行法院这项生效的判决。经小股东申请,玄武区…

     南京日报报道 一小股东因经营纠纷,被公司告上法院败诉后,又以自己享有知情权为由,反过来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查账。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小股东的诉求,但大股东却拒绝履行法院这项生效的判决。经小股东申请,玄武区法院近日对该案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月,王阳明、陈启太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一家公司。陈启太是大股东,王阳明是小股东。经营中,王阳明、陈启太多次因管理意见不一发生矛盾,关系逐渐恶化。不久,王阳明以陈启太以权谋私、不会管理、造成公司亏损为由,带人闯入公司,强行搬走公司的冰箱、收银机等设备,营业被迫中断。公司将王阳明告上法院,法院随后判令王阳明限期返还搬走的公司财物。

  今年5月,王阳明以新《公司法》规定小股东也享有知情权为由,将所在公司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公司立即向其提供历年财务报表、银行往来账等供他审查。

  庭审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启太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公司辩称,王阳明所说与事实不符。公司成立后,王阳明及其妻子一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经营情况了如指掌,无需查账。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要求查阅的公司历年财务报表、银行往来账等,符合法律规定。被告拒绝原告查账,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进一步查明事实后,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绝履行义务。王阳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陈启太这才与公司会计一起,带着所有账目来到法院,由王阳明当着法官的面查阅账目。连续执行两个月后,再加上法院做工作,陈启太近日表示,以后王阳明要查账,没有必要到法院,在公司查就行了。(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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