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刚版老鼠仓 夫妻操纵15股 没收赃款30万元
中国证监会最新公布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老鼠仓”案情细节:“基金建仓前先买入,减仓前先卖出。”韩刚任职7个多月的时间里,用此类手法交易股票15只,已被法院判监1年,并处罚金31万元,赃款30.3万元予以没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打击内幕交易作为执法重点,继续严肃查处市场操纵、基金“老鼠仓”、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非法交易股票15只
证监会通报称,韩刚自2009年1月6日起担任长城基金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截至同年8月21日,利用职务便利及所获取的基金投资决策信息,与妻子史某等人通过网络下单方式,共同操作韩刚表妹王某于招商证券 深圳沙头角金融路营业部开立的同名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
通过先于或与久富基金同步买入并先于或与久富基金同步卖出相关个股,或在久富基金建仓阶段买卖相关个股,韩刚为自己控制的股票账户谋取私利,共涉及“金马集团”、“宁波华翔 ”、“澳洋科技 ”、“江南高纤 ”等股票15只。
没收赃款30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韩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十八条以及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基金法第九十七条以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同时,韩刚的行为还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经深圳福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韩刚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1万元,对赃款30.3万元予以没收。
据悉,韩刚事发于2009年深圳证监局的一次突击检查。当时,为落实证监会关于加强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深圳证监局对辖区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的执业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韩刚“老鼠仓”行为曝光。
与韩刚同时被查出的还有,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和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刘海。这3名时任基金经理都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涉嫌账户金额从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深圳证监局随即启动稽查提前介入程序,随后立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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