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维权模式出新

作者:李良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时间:2014-4-29 15:26:25 点击数:
导读:近年来,股东意识日渐觉醒,加之监管部门有意推动,投资者采用各种手段维护自己股东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从股东大会的“用脚投票”,到对簿公堂的赔偿诉讼,再至介入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谋求公司治理结构、资本运作等…

    近年来,股东意识日渐觉醒,加之监管部门有意推动,投资者采用各种手段维护自己股东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从股东大会的“用脚投票”,到对簿公堂的赔偿诉讼,再至介入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谋求公司治理结构、资本运作等多方面的话语权,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散户们悄然掀起一波投资维权浪潮。

    这种浪潮渐起,是中国股市逐步完善的一种表现,值得肯定。长期以来,中国股市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许多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一定缺陷,结果本应是利益共同体的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常常因为不同的利益诉求而成为博弈对手。而缺乏信息优势、对上市公司影响力较小的中小股东,在这种明显不公平的博弈中,屡屡成为“牺牲品”,从而引发诸多投资维权纠纷。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现象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十分明显。在致力于改变这种缺陷的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仍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业内人士指出,在利益诱惑面前,仅仅依靠制度建设和依赖大股东“自觉”守法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是不现实的,必须要强化监管和加大违法成本,才有可能将大股东的贪婪关进“笼子”里,而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散户等股东们合理合法维权,在促进监管、加大违法成本方面有一定积极意义。

    在中小股东们发起的投资维权中,表现最为激烈的无疑是针对上市公司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提起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而伴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这种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也呈逐步增多的态势。这种维权以普通散户居多,投资者们的诉求仅仅集中在上市公司虚假信息发布等对投资形成错误引导,从而导致投资者出现亏损,其目的在于挽回自己因上市公司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但如果将视角放大至整个A股市场,这些赔偿诉讼的不断出现,对于加大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促进市场运行的公平合理、提升整个股市的健康度有着巨大意义。事实上,在美国等成熟的海外市场,动辄由投资者发起的巨额赔偿诉求便是遏制上市公司违法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效果毋庸置疑。

    需要指出的是,长期以来,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程序繁琐和成本高昂,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投资者维权的积极性,但这种状况正在改善。一些专业人士,如律师的介入,正在将单一投资者的诉求整合成为“集团诉讼”,降低诉讼成本,使更多针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成为可能。如不久前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就筹划一只小基金专门投资于维权诉讼,“不赢不收钱”的运作模式或将会激起更多投资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形成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

    但除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这种维权方式外,中国的机构投资者们现在兴起的另一种维权模式也值得深究。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多家机构甚至是一家机构旗下不同产品合计持有的单一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大增,有些甚至可以和大股东分庭抗礼。在此背景下,许多机构投资者们已经不满足于继续简单扮演一个外部投资者的角色,而是希望拥有和自己持股比例相对应的话语权,通过加入董事会、积极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以及发起议案等方式来深度介入到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资本运作乃至日常经营之中。从表面看,这些谋求话语权的行为是在力图增加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但从本质上分析,由于机构投资者和大股东为代表的产业资本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博弈在所难免。机构投资者意图影响上市公司的最主要目的,其实仍在避免被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和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侵害自己的利益,也是一种预防式的维权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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