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股票索赔公告(臧小丽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7-1-11 10:52:22 点击数:
导读:有望获赔的投资者应该是:自2013年6月14日到2014年11月2日期间买入北大医药股票,并在2014年11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北大医药的股票投资者。

2016年12月20日,北大医药(000788)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北大医药及其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违法情节,证监会拟对其采取顶格行政处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博士、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认为:北大医药信息披露严重违规,构成虚假陈述,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望获赔的投资者应该是:自2013年6月14日到2014年11月2日期间买入北大医药股票,并在2014年11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北大医药的股票投资者。

北大医药违法事实

中国证监会查明,北大医药、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涉嫌违法的事实是:一、政泉控股通过与北大资源控股签订代持协议,代北大资源控股持有4000万股北大医药股票,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6.71%;二、政泉控股、北大资源控股未及时将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事项告知上市公司北大医药。北大医药等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北大医药、政泉控股、北大资源控股等均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对李国军等5位有责任的个人拟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资料准备要求

    臧小丽律师指出,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对北大医药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很快就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了。律师也将受理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事宜。参与以上股票索赔的投资者应当准备的资料如下:

  1、买卖北大医药(000788)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000788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北大医药虚假陈述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9 153 1620(可加微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编:100124

 

上一篇: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下一篇: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