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7-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17 年 9 月 4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
书》 (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70145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
查。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
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
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13.2.1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
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
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当日继续停牌一天。 在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行退市风险警示。 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 公
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
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1.3 的相关规定,每月
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
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调查有关信息均以以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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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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