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股民索赔案进展:已有股民拿到赔偿款(2016年4月)
海润光伏股民索赔案进展:已有股民拿到赔偿款(2016.4)
海润光伏(600401)2016年4月23日公告显示:截至2016年4月20日,海润光伏收到 375 起股民索赔案,索赔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8775万元。上述 375 起案件中,107 起案件已和解,涉及金额 2367 万元,和解金由股东杨怀进承担。另有 184 起案件已开庭未结案;其余 84 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上述375件案件、索赔金额8775万元,并非股民索赔的最终数据。目前,参加索赔的人数及索赔金额还在不断增加中。
2015年10月23日,海润光伏公布因为此前发布误导性公告遭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自2015年10月23日起,投资者有权主张索赔,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至2017年10月22日止。因此,不断有股民加入索赔大潮是必然的。至于最终参加索赔的总金额和总人数是多少,两年诉讼期满以后便能知晓。
海润光伏股民索赔条件
臧小丽律师认为:海润光伏的索赔条件是:自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期间买入海润光伏,并且在2015年2月13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索赔资料准备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准备的材料:
1、买卖海润光伏(600401)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身份证号码,买卖600401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件一:海润光伏虚假陈述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69 153 1620
网站:股东维权网 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编:100124
附件二: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0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5 号),江苏证监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155)。
截至 4 月 20 日,公司已陆续收到 375 起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 额 共计约人民币 8,775.16 万元, 其中共同被告案件涉及金 额 为人民币3,073.04 万元,上述案件均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 375 起股民索赔案件中,107 起案件已和解,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 2,367 万元;另有 184 起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结案;其余 84 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鉴于上述 375 起股民索赔案件中已有 107 起案件已达成和解,并且上述和
解金额均由公司股东杨怀进先生承担,已和解的部分对公司利润无影响。根据财
务部门测算该事项对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5,126.53
万元,有关情况详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20829251(可加微信)
13810949725(微信已满)
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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