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建议成立“投资者之家” 完善投资者联络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16-6-22 12:22:26 点击数:
导读:市场各方献计投资者保护建议成立“投资者之家”完善投资者联络服务体系  ■本报记者朱宝琛    今年5月份以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连续在大连、济南、北京、长沙、广州等地
市场各方献计投资者保护
建议成立“投资者之家” 完善投资者联络服务体系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今年5月份以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连续在大连、济南、北京、长沙、广州等地召开中小投资者保护座谈会,来自上述地区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及司法机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律师事务所、学术界等代表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状况,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调解、诉讼以及中小投资者联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存四方面问题 

  投保工作任重道远

  会议认为,我国中小投资者状况不尽如人意,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任重道远。

  一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意识淡薄,主动意识和积极性不高。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市场投机思想大于投资、股东权利意识淡薄,投资者更习惯“用脚投票”,鲜有人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招商证券、中泰证券等代表表示,投资者权益意识宣传普及教育度不够,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淡薄,很多投资者只知道投资股票能挣钱,不知道买了股票还有知情权、投票权等相关权利,也不太关心。北京投资者代表束秀芳表示,目前大多数投资者更重视的是股票收益,上市公司治理这些事情离投资者太远,不太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况且即便参与了估计意义也不大。如果上市公司实在经营不善、业绩太差,直接卖掉股票走人就行,上市公司这么多没必要非得盯着一家投资。

  二是中小投资者行权渠道不畅,行权成本高。中小投资者由于持股比重低、话语权弱、专业水平较差等因素,在公司治理结构中长期处于弱势、甚至被漠视的地位,行权渠道不畅通、不便利,成本高。

  大连投资者代表曹俊江、北京投资者代表林剑南都指出,中小投资者想行权,有些公司大股东、高管并不希望如此。如股东大会投票,一些上市公司只把网络投票作为“规定动作”来完成,很少开展向中小投资者推送网络投票信息等主动服务,中小投资者很多时候都不知道什么时间开股东大会投票,有的甚至为了保证通过率,故意不开通网络投票。

  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大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河介绍,目前现状下投资者行使征集投票权就更难了。一方面,上市公司对投票权征集设置各种障碍,部分上市公司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更有上市公司对持股时间、代理人数、代理股份数量等提出额外限制;另一方面,投票权征集成本过高,中小投资者不愿意承担。参加征集的投资者须制作、复印、邮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资料,手续繁杂、工作量大、成本较高。

  三是中小投资者维权难,结果差。由于维权信息获取不畅、司法层面地方保护主义突出、投资者立案难、索赔难、执行更难等因素,投资者维权之路荆棘丛生、效果不佳。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冰表示,根据他们研究,所有可以以虚假陈述为由被起诉的上市公司,被起诉占比仅为40%,参与的人数仅为全体股东的5%。以比较成功的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件为例,最终参与诉讼维权的投资者不到4000人,仅为15万股东的2.6%。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臧小丽表示,目前投资者获取维权信息的渠道有限,或者是自己主动查询法条、看上市公司公告;或者维权律师牵头发起征集,但整个中国资本市场做这项业务的维权律师也才几十人,影响力非常有限,维权信息获取难直接限制了投资者维权。

  湖南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邓文莉、民四庭庭长李晴介绍,虽然随着司法的进步,权益维护现状整体有所改善,但证券期货市场个体投资者诉讼维权仍很难,原告就被告的地域管辖模式直接导致立案、诉讼过程中投资者举证难,通常投资者面临的诉讼对象又很复杂,上市公司背后是更复杂的大股东、控股股东,投资者耗费的维权成本、时间、精力过多。2011年以来,该院受理的证券市场相关案件仅115件,侵权诉讼受理与实际发生的侵权案件严重不成比例。

  四是中小投资者联络机制缺乏。中国结算2016年5月末最新数据显示,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有1.068亿,持有证券市值为5011.77万元,其中94.46%是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投资者之间缺乏有效联系,更缺少低成本高效率的沟通渠道,当权益受损后,往往是单兵作战,难以形成合力团队维权。

  广东证监局副局长程才良、湖南证监局副局长朱治龙、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秘书长金国燕、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王东华都指出,中小投资者总体呈现一盘散沙,虽然少数地区有一些类似投资者委员会、投资者之家等基层投资者组织,但全国性的组织体系并不健全,且活动内容、硬件设施、人力配备以及覆盖面、影响力都非常有限,难以服务到全国的中小投资者。而在日本、韩国等都有类似投资者协会、股东保护等全国范围内的组织体系,带领、支持广大投资者维护权益。

  各方出谋划策 

  提三大建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保护,专门颁布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纲领性文件,中国证监会长期以来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其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设立了一系列机构,尤其是创新设立了投服中心这样的专职机构来贯彻落实中小投资者保护。在目前各方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更加重视,各种环境有所改善,监管力度有所加强,中小投资者意识行为、积极性有所提高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保护大有作为。

  与会代表就如何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出了三方面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公益性金融机构在投资者权益保护中的作用,设立“投资者之家”,完善投资者联络服务体系,以投资者利益代言人,积极推动立法、司法、监管、自律等诸多方面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深入改革。

  大连证监局副局长郭元忠、湖南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刘丹岳、期货业协会秘书长李青、山东证监局投保处负责人殷茵、山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秘书长王丁等建议,在各地成立“投资者之家”,完善投资者联络服务体系。希望由投服中心牵头,整合证监会系统内现有的投资者联络、投资者委员会等资源,与所在地区的监管部门、证券期货业协会、证券公司等合作共建“投资者之家”,进一步明确“投资者之家”的成员条件、活动内容、管理方式等,改变目前中国投资者一盘散沙的现状。投资者代表司亚南、张军、李新育等建议,“投资者之家”的宗旨一定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投资者的“娘家人”,为投资者提供行权维权信息、途径、甚至法律知识、诉讼支持等系列服务。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杨兆全等建议积极推动立法,明确公益性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希望推动司法层面的改革创新,在制度设计中能够考虑公益性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比如能过豁免公益性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发挥专业机构的优势,带领投资者维权。

  投资者代表吕文杰、赵建辉等建议,推动现行交易规则的完善和修改。建议整合沪深、结算公司的投票系统,一个端口面向投资者,同时还提供相应的投票信息服务;明确两融客户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问题,根据现行规定,两融客户的股份登记在所在券商名下,参加现场股东大会需要证券公司授权,证券公司通常只能为投资者提供对账单作为持股凭证,但很多上市公司对此并不认同,最终导致两融客户没法参加现场股东大会。

  上述诸多问题,靠个别投资者去发现和反映,得不到重视,应当由“投资者之家”定期收集、梳理在进行专业分析,代表广大中小投资者集体声音进行反映和推动。

  二是从中小投资者需求出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与会人员建议从中小投资者需求出发,建立集宣传教育、便利行权维权、信息推送、意见收集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全面、高效、便捷、免费的服务,有效降低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成本,提升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提高权益保护的效率和效果,切实帮助中小投资者集中意志、表达诉求、维护利益。

  湖南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曹晓东、投资者代表李哲平、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维平等建议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宣传教育服务。通过平面媒体、现场宣讲、动画演示、网站、在线模拟等多种形式,让中小投资者了解各类权益保障机制,掌握行权、维权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具体实现的途径、渠道、流程。

  庞文博、代肃辰、王强等投资者代表建议,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权益信息推送服务。向中小投资者及时推送股东权益知识、股东大会通知、议案内容、征集公告和方案等行权信息,以及上市公司行政处罚、虚假陈述诉讼时效等维权信息,便于中小投资者及时知晓信息,做出相应安排。

  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法官杨琴、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员龙慈澧等建议,为中小投资者便利行权、维权提供技术、法律支持。采用移动互联等技术手段,为中小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单独计票、累积投票、征集投票等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为中小投资者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以及诉讼支持等法律帮助。

  三是深入推动持股行权,重点行权、诉讼行权,唤醒股东权利意识,构建资本市场股权文化。

  与会代表认为,中国证监会赋予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的专项职能,是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手段治理资本市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集中体现。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股东,要提升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行权决策及流程要公开透明、规范合法,行权事项上要重点考虑目前投资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行权、重点行权和诉讼行权。

  中国社科院商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洁认为,持股行权业务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但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应当抓紧建章立制,完善相关规则、业务流程并及时向投资者广而告之。行权的内容要重点考虑目前投资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个体投资者出于成本考虑不愿意行权的事项,投服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行权、诉讼行权。如对虚假陈述、短线交易归入权、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等具体事项进行诉讼行权。建议尽快挑选一个或则两个疑难的、中小投资者个体很维权的典型案例,进行自主行权或支持投资者诉讼行权,赢得市场关注和认可。

  在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投服中心副总经理徐明表示,投服中心的宗旨就是要致力解决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一方面积极践行股东身份,运用法律手段,行使股东权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公益性金融机构作用,利用投服中心的公信力、权威性,凝聚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力量,唤醒广大投资者权利意识,激发他们的行权维权。徐明指出,当前投资者权益保护任重道远,投服中心要凝聚市场各方力量,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和系统内各兄弟单位一起积极推动贯彻落实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把投服中心建成一个程序明晰、受理简便、标准客观、处理有效、上下对接、结果可知、公开透明的中小投资者服务机构。

  投服中心董事长芮跃华肯定了座谈会的意义,并表示今后要经常举办类似座谈会,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尤其是在投资者联络工作开展过程中,投资者代表的选拔标准、流程以及投资者之家相关规则的制定,更要重点听取投资者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投资者联络工作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公信力。

 

  本版主编 朱宝琛  责编 左永刚  制作  李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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