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报道:ST大控投资者索赔又增271人 索赔金额超400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9-17 10:00:56 点击数:
导读:ST大控(600747)9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9月13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相关法律文书显示,目前法院已分别受理271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述案件的起诉金



 


ST大控(600747)9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9月13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相关法律文书显示,目前法院已分别受理271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述案件的起诉金额合计4112.64万元。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上述271名自然人是ST大控的股票投资者,ST大控之所以会被索赔,是因为公司因为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施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ST大控2017年7月25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部门查实ST大控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隐瞒ST大控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担保并开具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的事实;ST大控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亿元质押担保事项;ST大控未披露一则涉案标的达8000万元的重大诉讼。

“投资者认为,ST大控上述虚假陈述违规事项导致股价下跌,也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使投资者高价买入或者错误继续持股,为此主张索赔。”臧小丽说,事实上,ST大控被投资者告上法庭,并不仅仅限于9月14日晚间公告的这271起案件。对ST大控的以往公告数据统计得知,在9月14日之前,曾有约257名投资者向ST大控索赔1.2亿元,其中撤诉124人。公告显示,截止2018年4月16日,参与起诉索赔ST大控的投资者已达257人,索赔金额共计1.21亿元。

而2018年7月21日,《ST大控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显示,257位参与起诉的投资者中,有124 名原告撤回起诉,法院裁定驳回3 名原告的起诉。124位撤诉原告涉及的起诉金额为 967.29万元,驳回3 名原告涉及的起诉请求金额为82.17万元。

“这样算来,截止到目前,原告没有撤诉的、尚在诉讼程序中的投资者索赔案件约有401件(计算方法为257-124-3+271),索赔金额合计约1.51亿元。(计算方法为:1.21亿元—967.29万元—82.17万元+4112.64万元)。”臧小丽称。

据悉,作为投资者代理律师,臧小丽在今年8月15日率先领到了第一批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投资者的索赔诉求,但是也酌情扣减了一部分金额,没有全额支持投资者的索赔诉求。目前,获得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的投资者的范围是自2014年5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买入ST大控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者。

臧小丽律师告诉e公司记者,对于大连中院酌情按照50%比例赔付的一审判决,ST大控和部分投资者均不服,双方已经上诉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辽宁省高院尚未安排确定二审庭审时间。虚假陈述股票索赔案件,投资者的索赔诉讼期一般为三年。ST大控现在仍在诉讼期内,该案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是2020年7月24日。

大连控股投资者参与索赔需要准备的基础资料如下:

1、大连控股(600747)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买卖大连控股股票的对账单 (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第一笔买入开始打起,一直打到股票卖出之日,未卖出者,对账单打到20177月底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开具的开户确认单(对账单上如有身份证号码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大连控股虚假陈述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8 1094 9725(可加微信)、136 5113 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6

邮编: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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