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小丽律师受邀发表专栏文章《我与证券时报的故事》
校对:刘榕枝
责任编辑:杨国强
我与证券时报的故事,始于大概2010年。
那时,我刚入律师这个行业不久,带着一身的书卷气,就想把自己学到的证券法、公司法理论知识用到实处。我发现,在资本市场,愿意为上市公司和资本服务的法律市场,竞争已经非常充分了。而中小投资者方面还比较缺失,更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于是,我决定在这方面做点事。
2010年,我正式介入的第一个案件是西北地区的一家药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金额挺大的。事情曝光后,股价一落千丈。但是,投资者不知道怎么去维权,更不知道有律师愿意去帮他们。而证券时报早在几年前就开设了“维权信箱”等栏目,一直坚持为投资者发声。西北药企公司案发后,在投资者索赔案庭审前后,证券时报还派记者亲赴西安参与了法律研讨活动,并进行了报道。这个案件最终结案时,大概有100多位投资者拿到了赔偿款,获赔金额过千万元,是2012年度最大的证券维权案件。
在那个几乎没有自媒体的时代,能有这么多投资者实际参与,与证券时报这样的传统媒体的坚持报道是密不可分的。
从那之后,我便常在时报上发表征集文章和索赔线索。证券时报是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往往是他们的客户。而投资者需要维权的案例,往往都涉及上市公司的负面新闻。时报顶住了压力,这么多年来,坚持只要律师提供的是客观事实,负面信息也予以报道。作为一家新闻媒体,做到这一点难能可贵。
时报对投资者维权的关注,不仅是维权律师正在办理的个案,他们还对证券市场出现的最新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报道。比如,自万福生科开始到现在紫晶存储案还在沿用的先行赔付制度、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修订问题、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引发的内幕交易赔偿民事问题、投服中心支持诉讼与市场化维权律师如何衔接与配合问题、新《证券法》带来的投资者保护新局面等。另外,证券时报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律师论坛”历次会议都派记者出席并且作了全面报道,其中我参与了2011年西安第六届、2013年北京第七届、2015年广州第八届、2017年郑州第九届会议。
2015年在广州开会时,参会律师在时报的组织下,还赶赴深圳,与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进行深度交流,证券时报进行了整版报道。
现在算来,我跟证券时报打交道已经有十多年了。在我从事证券维权业务的这十多年中,证监会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局,并且后来还专门设立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新《证券法》也设专章来保护投资者。我能够切实感受到,我们国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正在逐渐进步。再加上媒体和维权律师的共同发力,投资者维权意识正在逐步提升,投资者索赔案件的规模也在逐渐变大,从我最早介入的2010年西北药企案,过百人获赔千万元;到2015年的佛山照明案,过千人获赔上亿元;再到现在的大案,比如乐视、康美药业案,判决金额高达几十亿元。大案的标准正在明显扩大。
时报关注投资者保护这一领域,既有先见之明,也符合客观规律。他们早早意识到,证券市场需要做到融资者和投资者的生态平衡,如果过分注重融资功能,不能有效保护投资者,会把投资者吓跑,会让市场失衡。坚持为投资者发声,才能让市场有效运行。
我作为一名办案十多年的一线律师,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证券时报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在证券市场的法治化建设方面,功不可没。
(作者: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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