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证券维权专题:上市公司违规引发投资者维权的五大常见情形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12 11:06:30 点击数:
导读: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句话告诉大家,股市有一定投资风险。但如果投资者的亏损不是正常的市场风险、不是公司的经营风险导致的,而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造成的,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以索赔。下面,由北京时择律师事

投资有风险,入市谨慎这句话告诉大家,股市有一定投资风险。如果投资者的亏损不是正常的市场风险、不是公司的经营风险导致的,而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造成的,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以索赔。

下面,由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教大家如何向虚假陈述违规行为进行索赔?

一、常见的引起投资者维权的虚假陈述违规事项有哪些?

可索赔事项一:财务造假

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提出索赔,最常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投资者买股票是基于公司的财务情况,有公司明明是亏损的,却虚报成盈利的,明明盈利只有2000披露2亿元,这些情况会让投资者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也让市场错误反映公司股价。

目前,因财务造假被投资者索赔的典型案例最多。据臧小丽律师团队不完全统计,正在办理的因财务造假引发投资者索赔典型案例,至少涉及如下26上市公司:*ST毅达(A股600610、B股900906)、尔康制药300267、中兵红箭000519、联建光电300269、中创环保300056、济南高新600807、*ST飞乐600651欢瑞世纪000892、风华高科000636、*ST辉丰002496、ST抚钢600399、*ST巴士002188金刚玻璃300093、ST康美600518、新纶科技002341香溢融通600830、獐子岛002069、奥瑞德600666、*ST林重002535、*ST康得002450、长园集团600525、ST索菱002766、龙力生物002604、科融环境300152、亚太药业002370、中信国安000839等。

可索赔事项二:隐瞒关联方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或者子公司的资金被关联方屡屡占用,却不及时信息披露,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变成关联方的自动提款机。情况严重的,上市公司甚至会被关联方掏空,这当然会损害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臧小丽律师团队正在办理的对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提起索赔的典型案例,涉及的上市公司有16家ST圣莱002473、澄星股份600078、三圣股份002742、*ST东洋002086、*ST 天马002122、*ST藏格000408、*ST银河000806、大东南002263ST加加002650、*ST蓝丰002513、维维股份600300、ST金花600080、延安必康002411、*ST工新600701*ST中珠600568*ST华仪600290、等。

可索赔事项三:隐瞒重大担保

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重大担保,该事项属于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公告。

目前,臧小丽律师团队办理的对隐瞒重大担保事项的被处罚上市公司提起索赔的典型案例,涉及的上市公司有如下8*ST高升000971、*ST大洲000571、*ST飞马002210ST步森002569、*ST中天600856、ST尤夫002427、ST网力300367ST冠福002102等。

可索赔事项四:发布误导性利好消息

真实的利好消息会导致股价飙升,而如果上市公司故意虚构利好事实、或者夸大利好因素,就构成了误导性陈述。一旦真实情况发布,就会导致股价回落,从而使投资者错误追高买入的投资者利益受损。

目前,臧小丽律师团队办理的因误导性陈述提起索赔的典型案例,涉及的上市公司有如下6:祥源文化600576、融钰集团002622、海印股份000861、雅本化学300261、延安必康002411、常山药业300255等。

可索赔事项五:重大资产重组文件虚假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如果重组文件虚假,尤其是财务数据失实、置入重组的资产虚高等,均会严重侵权投资者利益。

目前,臧小丽律师团队办理的涉及重组事项违规的上市公司索赔的典型案例,涉及的上市公司有如下4ST中安600654、美丽生态000010、*ST辅仁600781、宁波东力002164等。

当然,上述区分不是绝对的。也有上市公司被投资者索赔,涉及的虚假陈述违规事项不止一项,有的既隐瞒担保、又虚增利润,同时还发布误导性的假消息等。

以上典型案例所涉公司均已被证券监管机关查明违规事项,并予以行政处罚,或者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特别说明:以上索赔条件、诉讼时效等均为臧小丽律师团队的法律观点,律师无法保证其观点与法院生效裁判完全一致。最终标准由人民法院确定。

以上股票索赔信息暂更新至2021年3月10日,后续有新可索赔案件或新进展,您可通过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臧小丽律师”新浪实名微博、微信好友等方式继续关注!


二、投资者索赔要具备什么条件?

1.满足前置程序。目前,绝大多数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件,要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书为前提条件。比如证券监管部门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作出了认定有罪的刑事判决书。前置性程序的设定有一定好处,既能避免滥诉,也解决了股民索赔取证难的问题。

但在实践中,有上市公司自己承认造假了,通过致歉公告、更正公告的形式变相认可了虚假陈述。也有上市公司收到了证券交易所的责任整改、采取监管措施的纪律处分,交易所已经查明上市公司存在哪些违法行为等,但由于行政处罚没有出来,按照多数案件需满足前置程序的要求,股民暂不能索赔,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落地以后,人民法院才会受理。

2.投资者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股票。

3.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易并产生损失。

买入时间要求: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前买入。卖出时间要求: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后卖出,或一直未卖出。简单地说,投资者必须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买入股票,并且一直持有至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后。

根据以上规则,有股民关心:如果参加索赔是不是意味着股票一直不能卖,直到打赢官司为止?答案是不用的,参与索赔并不是不能卖出,而是只要在虚假陈述揭露以后卖出股票就符合索赔条件。

三、怎样计算投资者损失?

法律支持的虚假陈述损失赔偿范围:以实际损失为限,具体包括三部分:() 投资差额损失;() 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前款两项资金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而投资差额损失,有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不一定等于股票账面亏损,也不是简单地看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之差。

臧小丽律师简要评析:目前我国司法制度在证券民事领域采取补偿赔偿原则,尚不支持成惩罚性赔偿。因此,即便虚假陈述行为人存在欺诈行为,投资者也不能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那样主张倍数赔偿如何理解这个补偿性赔偿原则呢,就是赔偿不超过投资者的实际损失。错选股票错过的机会成本、借钱炒股发生的利息损失、房炒股错过的房价上涨损失这些都不在法律支持范围以内。

四、投资者参与虚假陈述索赔,有无时间要求?

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跟其他民事案件一样,也有诉讼时效的要求。超过诉讼时效,即使符合起诉条件,也不能获赔。这个期间是三年。

虚假陈述案件的诉讼时效不是从投资者知道可以索赔的日期开始计算,而是从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被公布之日或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分两种:如果是行政处罚类的虚假陈述,从行政处罚被公布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刑事判决类的虚假陈述,从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有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不知不觉中错过了三年诉讼时效,从而丧失胜诉权。因此,请投资者谨记住:参加索赔不能超过规定的诉讼期限,超过期限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获赔。

五、投资者参与虚假陈述索赔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投资者参与索赔的前期经济成本主要是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诉讼费缴纳多少与投资者的起诉金额有关

相对于索赔金额来说,诉讼成本不高,并且,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也即官司打赢了,最终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如果原告败诉,则需要原告自行承担诉讼费。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件,常见的律师费收费模式是后收费,即打赢官司拿到赔偿款才收费。

关于投资者参与索赔的时间成本。虚假陈述索赔案子原告人数众多、影响力大,整个诉讼周期不确定,多数案件从一审、二审到执行程序大概时间会在两年左右,甚至更长。投资者可以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资料准备要求

1、买卖上述股票的全部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投资者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对账单上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以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作者简介: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知名证券维权律师,成功办理过若干起证券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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