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小丽律师公开征集东方海洋股票投资者参与索赔(附最新索赔条件)

  发布时间:2019-10-14 12:54:28 点击数:
导读:ST东海洋(东方海洋,002086)于2019年9月30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机关认为东方海洋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包括关联方的大额资金占用、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以及多份定期报告的个

ST东海洋(东方海洋,002086)于2019年9月30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机关认为东方海洋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包括关联方的大额资金占用、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以及多份定期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

基于东方海洋存在的多项违法事实,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团队开始接受东方海洋(002086)股票投资者的委托,代理受损投资者向违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索赔。

臧小丽律师认为,东方海洋投资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参与索赔。

可索赔范围一:自2017年3月9日开始至2019年1月14日及之前买入东方海洋股票,且在2019年1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赔。

可索赔范围二:自2017年3月9日开始至2019年5月6日及之前买入东方海洋股票,且在2019年5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赔。

(特别说明:以上可索赔范围为律师暂定标准,最终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的索赔范围为准)

臧小丽律师认为,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201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东方海洋的违法行为比较严重,山东证监局对上市公司东方海洋及实际控制人车轼均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在证监局认定的违法事实中,仅大股东东方海洋集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这一项,就发生了多次。东方海洋隐瞒披露大股东占用资金事项始于2016年度,到2018年度,东方海洋累计向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转出资金11.74亿元,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累计转回资金3.58亿元,截止2018年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8.16亿元,而这些资金占用均未及时披露。此外,东方海洋还存在未披露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事项,在多份定期报告中少计大额借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款等,以及多计银行存款等事宜。而东方海洋的上述隐瞒披露、错误披露事项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导致公司的股价虚高,也诱导投资者作出了错误的投资判断。因此,依法应当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投资者起诉索赔要以证券监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作为前置程序。目前,ST东海洋已经公告收到证监局行政处罚,因此臧小丽律师认为,索赔诉讼时机已经成熟,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正式启动索赔诉讼了。


附件一: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要准备的资料

1、买卖东方海洋(ST东海洋,002086)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首笔买入开始打起,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之日。未卖空者对账单打到现在。

2、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不提供开户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件二:东方海洋(ST东海洋,002086)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8 1094 9725(可加微信)、1365 1133 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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