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华为概念股多伦科技谎言被拆穿 投资者可索赔
多伦科技,股票代码603528,因夸大与华为合作关系误导投资者、未及时就热点事项作澄清等不健全信披问题,2023年12月18日,多伦科技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23年12月21日又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2023年11月份,多伦科技股价经历了一轮过山车行情,股价暴涨又暴跌的过程,其实是泡沫的膨胀和破裂。
事情要从2023年3月说起,3月31日多伦科技在上证e互动平台称“公司作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自此为公司罩上了“华为概念股”的光环。8月21日、9月7日,多伦科技在上证e互动平台又多次强化此概念。
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时称,多伦科技表示,其参股公司北云科技的“Alice GNSS高精度定位芯片已通过了国际权威的ISO26262功能安全产品认证,成为国内首款、全球第二款获此认证的高精度定位芯片。”“基于此款芯片开发的智能汽车高精度定位模组,正在给多家主机厂、Tierl 供应商测试中”,市场认为,这场业绩说明会展示了多伦科技在智能驾驶端方面的成就。因此,在“华为昇腾+AI+教学机器人+无人驾驶+智能交通”等概念的推动下,多伦科技股价开启暴涨模式,11月13日起连续5个涨停板。
对于股价的异动,多伦科技在11月15日发布的公告中未对市场传闻和媒体报道作出回应和澄清,只表示北云科技目前业绩亏损,对于“华为概念”未做任何解释。
11月16日的异动公告中,多伦科技首次解释了“华为概念”,称“公司作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合作内容主要是指取得华为公司相应的技术认证书即兼容性测试,并根据产品实施需求向第三方采购华为的产品并使用。目前公司智慧车管、智慧驾培等系统化产品已完成华为公司昇腾Atlas 300I 推理卡、鲲鹏920以及AI框架昇思MindSpore的兼容性测试,主要为了能够让使用华为设备的客户兼容运行公司的产品解决方案。”这一拗口又繁琐的解释,并没有改变其“华为概念股”地位。
11月17日,多伦科技终于在异动公告中说明,公司此前所谓的与华为合作是指“取得华为公司相应的技术认证书,即兼容性测试,兼容性测试的意思是“为了让使用华为设备的客户兼容运行公司的产品解决方案”。这与市场理解的“与华为合作”可谓是大相径庭。
11月17日晚间,多伦科技终于正面辟谣了“智能驾驶概念股”,表示:“公司主营业务中智慧车管、智慧驾培业务聚焦于驾驶员培训和考试以及车管所信息化领域,应用于驾驶员考试与培训场景内,不同于乘用车全场景下的智能驾驶。”至此,多伦科技终于正式澄清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智能驾考”而非“智能驾驶”。
摊牌后的股价开始一路下泻,自11月20日起连续5个交易日下跌。除了603528这个股票,多伦转债113604的情况也大抵相似。
江苏证监局认为,多伦科技作出“公司作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的表述,没有充分依据,夸大了合作关系,对投资者构成误导。多伦科技未经核实发布的参股子公司北云科技的信息依据不充分、内容不完整、风险解释补不充分。
华为还是伪华为?智能驾驶还是智能驾考?当“误会”消除之后,受伤的总是投资者。
巧合的是,在这场“误会”过程中,多伦科技于2020年10月13日发行的640万张可转换债券,面值100元/张,发行总额6.4亿元,期限6年(多伦转债113604),多伦转债也在2023年11月17日时,收盘价达最高点170.421元。因触及强制赎回条款,多伦科技宣布多伦转债的强赎价为100.304元/张,最后交易日是2023年12月20日,投资者可按7.8元/股的价格选择转股。在强赎压力下,绝大多数持有多伦转债的投资者,选择了债转股。
2023 年12月27日公告显示,“多伦转债”已停止交易,尚未转股的16240张多伦转债被赎回,仅占发行总额的0.25%,多伦科技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62.89万元。累计约有6.38亿元多伦转债转成了股票,累计转股8182.66万股。至此,多伦转债退出了舞台,多伦科技无需再还本付息,转股完成后还增加了公司资本实力。
而对受损的投资者而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投资者有权就上市公司违规行为提起索赔诉讼。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暂定为:在2023年3月31日到2023年11月17日之间买入多伦科技股票603528、多伦转债113604,且在2023年11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证券的受损者。(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买卖多伦科技股票或债券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至今);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年1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二审胜诉;
2. 投资者诉粤传媒案一审胜诉;
3. 投资者诉辅仁药业案一审胜诉;
4. 部分天马股份投资者一审胜诉;
5. 部分冠福股份投资者二审胜诉;
6. 部分保千里投资者一审胜诉;
7.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一审调解;
8. 部分中毅达投资者一审胜诉;
9. 部分工大高新投资者一审胜诉;
10. 部分欢瑞世纪投资者二审胜诉;
11. 部分天成控股投资者一审胜诉;
12. 部分同洲电子投资者二审胜诉;
13. 部分海越能源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14. 部分和佳医疗投资者一审胜诉;
15.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二审胜诉(对方撤回上诉,一审生效);
16. 部分獐子岛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7.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8. 部分长园集团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9. 部分新大洲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20. 部分联建光电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21. 部分工大高新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22. 部分济南高新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23. 部分奥瑞德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24. 部分东方海洋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25. 部分中毅达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4年1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4.1.2,常山药业投资者诉高某内幕交易索赔案一审开庭(石家庄中院);
2. 2024.1.3,投资者诉汇洲智能(原“天马股份”)案一审开庭(杭州中院);
3. 2024.1.11,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4. 2024.1.19,投资者诉海越能源案二审开庭(浙江高院);
5. 2024.1.24,投资者诉永安林业案一审开庭(福州中院);
6. 2024.1.25,投资者诉华鼎股份案一审开庭(金华中院);
7. 2024.1.26,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一审开庭(珠海中院);
8. 2024.2.2,投资者诉刚泰控股案二审开庭(甘肃高院);
9. 2024.2.6,投资者诉奥瑞德案一审开庭(哈尔滨中院);
10. 2024.2.21,投资者诉天马股份案二审开庭(浙江高院);
11. 2024.2.22,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12. 2024.2.23,投资者诉中毅达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13. 2024.2.23,投资者诉蓝盾股份案一审开庭(成渝金融法院);
14. 2024.3.5,投资者诉西陇科学案一审开庭(汕头中院);
15. 2024.3.12,投资者诉浔兴股份案一审开庭(福州中院);
16. 2024.3.25,投资者诉升达林业案一审开庭(成都中院);
17. 2024.3.27,投资者诉天沃科技案一审开庭(苏州中院);
18. 2024.4.23,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一审开庭(南宁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4年1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丹邦科技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2. 投资者诉世纪星源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3. 投资者诉慧辰股份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4. 投资者诉雪松发展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5. 投资者诉保千里等被告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6. 投资者诉深大通等被告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7. 投资者诉中信国安案,法院已受理(北京三中院);
8. 投资者诉天沃科技案,法院已受理(苏州中院);
9. 投资者诉金力泰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10. 投资者诉宁波东力案,法院已受理(宁波中院);
11. 投资者诉博天环境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2. 投资者诉思美传媒案,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13. 投资者诉金洲慈航案,提交起诉(哈尔滨中院);
14. 投资者诉搜于特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15. 投资者诉航天动力案,提交起诉(西安中院);
16. 投资者诉海航控股案,提交起诉(海口中院);
17. 投资者诉中毅达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18. 投资者诉新野纺织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19. 投资者诉金正大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20. 奥瑞德投资者诉海通证券案,法院已受理(哈尔滨中院);
21. 投资者诉新海宜案,提交起诉(苏州中院);
22. 投资者诉苏大维格案,提交起诉(苏州中院);
23. 投资者诉新纶科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24. 投资者诉冠福股份案,申请强制执行已提交(福州中院);
25. 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提交(深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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