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索赔捷报:风华高科26名投资者一审获赔8855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13 17:33:36 点击数:
导读:风华高科(000636)今日披露了投资者索赔诉讼的进展情况。26位投资者一审胜诉,广州中院判决风华高科需支付的赔偿款金额为88555496.31元。获得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的投资者范围是:‍在2016年3月29日—2018年8月7日期间买


风华高科(000636)今日披露了投资者索赔诉讼的进展情况。26位投资者一审胜诉,广州中院判决风华高科需支付的赔偿款金额为88555496.31元。

获得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的投资者范围是:在2016年3月29日—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股票,且在2018年8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还可以参加索赔。可联系证券维权臧小丽律师团队。


风华高科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1、买卖风华高科(000636)股票的对账单原件。

打印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首笔买入开始打印,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对账单要打到现在,并需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上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对账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风华高科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138 1094 9725(微信已满)

136 5113 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711831593

单位名称: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中心A座2310

邮编: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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