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辅仁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系列案首次开庭

  发布时间:2022-01-17 09:44:06 点击数:
导读:2022年1月14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多名投资者诉ST辅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团队作为部分原告的代理人参与了庭审。因为疫情原因,法院采取了网络在线庭审方式。据

2022年1月14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多名投资者诉ST辅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团队作为部分原告的代理人参与了庭审。因为疫情原因,法院采取了网络在线庭审方式。

 

据臧小丽律师介绍,此次被投资者列入被告名单的不仅有上市公司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还有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控人朱文臣。

 

投资者对ST辅仁600781提起索赔,起因是由该公司2019年发生的分红无法兑现事件开始,牵出了辅仁药业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多重问题。

 

2020年10月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辅仁药业违法的事实包括三大项:

 

一、辅仁药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2015年以来,辅仁药业将货币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辅仁集团、辅仁集团母公司辅仁控股使用。辅仁药业未将提供给辅仁集团、辅仁控股的资金记入财务账簿,也未对辅仁集团、辅仁控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予以披露,导致其披露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二、辅仁药业、辅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辅仁药业向辅仁集团等1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开药集团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借壳上市。

 

辅仁药业自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12月26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其中披露开药集团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及辅仁药业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并披露“辅仁药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开药集团与辅仁集团、朱文臣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但实际情况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辅仁集团、辅仁控股提供资金的余额分别为34950万元、50370万元。开药集团未将上述交易记入财务账簿,导致《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开药集团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虚假。上述被占用资金的绝大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受理直至批准一直未予归还,《重组报告书》中关于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表述也存在虚假记载。

 

三、辅仁药业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8年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

 

2017年,辅仁药业将开药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辅仁药业、开药集团以前年度向辅仁集团、辅仁控股提供的资金,在2017年、2018年绝大部分仍未归还,且发生新的占用,辅仁药业未将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入账,也未对辅仁集团、辅仁控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予以披露,导致其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此外,2018年,辅仁药业为辅仁集团及朱文臣借款提供4笔担保,涉及的合同金额合计1.4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偿还金额7200万元。辅仁药业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事项,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0月对辅仁药业、辅仁集团、朱文臣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辅仁药业的股票投资者,从证监会罚单落地之日起,陆续开始了起诉索赔,于是有了本文开头所讲的庭审。

 

庭审争辩:因果关系和损失核算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虚假陈述的重要日期怎么确定,投资者损失与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是否需要扣除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这几个方面展开辩论。

 

由于后续可能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和进行核算,法院目前尚未出判决结果。

 

结合本案的事实及庭审情况,臧小丽律师认为:2016年4月9日到2019年7月24日之间买入辅仁药业600781股票,并且在2019年7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获赔希望较大。(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本案尚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还可加入索赔。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准备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买卖辅仁药业股票的对账单原件(从第一笔买入股票打印至全部卖出日,未卖出者打印至2019年底,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臧小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71183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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