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方正证券赔偿案: 为何只赔偿股民15%的亏损?

  发布时间:2020-03-12 16:48:53 点击数:
导读:新浪财经讯1990年至今,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萧条到繁荣的“跃进”三十年。回首过去30年,股民数量剧增、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法制化下证券市场日趋完善。  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在即,哪些调整会对未来

新浪财经讯 1990年至今,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萧条到繁荣的“跃进”三十年。回首过去30年,股民数量剧增、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法制化下证券市场日趋完善。

  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在即,哪些调整会对未来资本市场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又有哪些股民措施会使1.6亿股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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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10日,因方正集团及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隐瞒关联关系,未配合方正证券(7.710, -0.25, -3.14%)(维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行为造成方正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因为这一纸处罚使得方正证券成为了唯一的一家因自身存在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的券商类上市公司。

  自2017年5月10日证监会罚单落地起,方正证券投资者陆续向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要求上市公司方正证券、方正集团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截至2020年2月25日,长沙中院受理的涉及方正证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323件,均已作出一审裁判。一审判决1129件案件均已上诉,湖南高院对部分案件已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方正证券前期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3804.42万元。终审判决方正证券等被告需要向投资者赔付的比例只有15%。目前,有部分投资者对15%的终审判决结果不服,正在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本期做客嘉宾是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资本市场知名证券维权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虚假陈述索赔案件,是投资者维权领域内法院受理数量最多的案件。被投资者起诉索赔的虚假陈述违规上市公司,索赔原因包括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隐瞒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隐瞒重大诉讼,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被索赔的上市公司以制造业企业居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民营企业的居多。

  而投资者诉方正证券案,与常见的虚假陈述案件,显得有些不同。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指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唯一的一起因证券公司自身存在虚假陈述行为被投资者直接索赔的案件。

  目前正在法院处理的涉及券商虚假陈述索赔的案件,大概包括金元证券、中德证券、国信证券(12.020, -0.27, -2.20%)、中原证券(5.820, -0.08, -1.36%)、德邦证券、方正证券这几家。

  金元证券被诉是因为雅百特(002323)财务造假,金元证券曾是雅百特的财务顾问,证监会认为金元证券对雅百特造假未能勤勉尽责,承担失察之责,故而被投资者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简而言之,金元证券是受雅百特财务造假案的牵连,金元证券自身不是第一赔偿责任人。

  同样,中德证券被投资者起诉,是因为曾在发生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昆明机床(600806)的一个股权转让项目中,中德证券担任财务顾问未能尽责。

  国信证券被投资者起诉是因为其是华泽钴镍(000693)的保荐人及财务顾问,华泽钴镍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德邦证券曾为五洋建设集团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而德邦证券对于五洋建设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充分履行核查程序,证监会认为其有过错。因此德邦证券被五洋建设的债券投资者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原证券也因为曾担任上市公司科融环境(3.240, -0.01, -0.31%)(维权)(300152)的控股股东的财务顾问,对收购项目审查不尽责被投资者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是唯一的一家因自身存在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的券商类上市公司。

  2017年5月10日,方正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方正集团)、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昭融)、西藏容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容大)、方正证券这几家公司存在违规的事实是:一、方正集团及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隐瞒关联关系,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方正集团未将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情况告知方正证券,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查实,相关补充协议发生在2005年8月1日,《补充协议》事关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上述补充协议对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对方正证券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属于方正证券法定信息披露范围,但未依法披露。

  臧小丽律师介绍,自2017年5月10日证监会罚单落地起,方正证券投资者陆续向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要求上市公司方正证券、方正集团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而依照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上市公司公告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罚单之日起计算。

  这意味着,方正证券这只股票的索赔时效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9日截止。也就说是,这只股票的索赔有效期仅剩大概两个月。

  臧小丽律师提醒,如果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尽快加入诉讼,以免错过最后的索赔有效期。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的方正证券投资者范围是:自2011年8月9日(方正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期间买入方正证券股票(601901),且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方正证券案可列为我国投资索赔史上第四大案

  方正证券最新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2月25日,长沙中院受理的涉及方正证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323件,均已作出一审裁判。一审判决1129件案件均已上诉,湖南高院对部分案件已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方正证券前期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3804.42万元。

  而方正证券2019年7月27日的公告显示,1160件投资者的涉诉金额为34434.47万元,终审判决方正证券等被告需要向投资者赔付的比例只有15%。目前,有部分投资者对15%的终审判决结果不服,正在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臧小丽律师认为,方正证券投资者索赔系列案,不管是从投资者索赔的规模,还是索赔金额来看,均是屈指可数的投资者索赔大案。如以参与索赔的规模来进行排名,方正证券案,位列中国资本市场史上的投资者维权第四大案。

  

附:中国证券史上的投资者索赔大案最新排名(以参与索赔人数为排名标准,统计人:臧小丽律师)

  第一大案:东方电子(5.490, -0.03, -0.54%)案,参与索赔人数约6989人,索赔金额4.42亿元;(统计至2005年底,诉讼时效已满)

  第二大案:大智慧(8.260, -0.04, -0.48%)案,参与索赔人数3768人,索赔金额6.378亿元;(统计至2019.9.30,诉讼时效已满)

第三大案:佛山照明(4.770, -0.09, -1.85%)案,参与索赔人数约2749人,索赔金额3.3亿元;(统计至2015年3月底,诉讼时效已满)

  第四大案:方正证券案,参与索赔人数1323人,索赔金额约3.44亿元,(统计至2020.3月初,案件尚在诉讼时效内)

  第五大案:方正科技(3.400, -0.09, -2.58%)(维权)案,参与索赔人数1187人,索赔金额2.1亿元;(统计至2020.1.19, 案件尚在诉讼时效内)

  第六大案:雅百特案,参与索赔人数1112人,索赔金额9712.44万元;(统计至2019.11月初,案件尚在诉讼时效内)

  第七大案:尔康制药(4.710, -0.15, -3.09%)(维权)案,参与索赔人数901人,原告索赔金额约5.23亿元(一审判决或调解尔康制药需赔付约7812万元);(统计至2019.12月底,案件尚在诉讼时效内)

  第八大案:海润光伏案,参与索赔人数893人,索赔金额1.71亿元,;(统计至2017年10月底,诉讼时效已满)


责任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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