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浪奇“存货不见了”谜底揭晓 投资者索赔开始启动

  发布时间:2021-12-28 14:03:30 点击数:
导读: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2021年12月24日刊载了针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傅勇国等8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1号,意味着*ST浪奇的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已经查清,也意味着“存货丢失”谜底正式揭晓。广州浪奇0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2021年12月24日刊载了针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傅勇国等8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1号,意味着*ST浪奇的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已经查清,也意味着“存货丢失”谜底正式揭晓。

 

广州浪奇000523,是生产洗涤用品的老牌日化类上市公司。

 

2020年9月27日晚,广州浪奇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存储于江苏鸿燊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燊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公司)合计5.72亿元的货物,无法正常开展货物盘点及抽样检测工作。辉丰公司表示没有配合盘点的义务,从未与其签署过《仓储合同》,广州浪奇并没有将货物存储在这家公司。鸿燊公司也否认保管有广州浪奇存储的货物

 

这份公告,简单地来说,就是广州浪奇及其子公司价值5.72亿元的存货不见了!这是继獐子岛“扇贝跑了”之后,A股上演的又一奇葩剧情。

 

该公告让市场一片哗然,2020年9月28日至30日广州浪奇的股价跌幅分别是-10%、-9.94%、-9.74%,投资者损失惨重。由此也引发了交易所对广州浪奇的关注、监管机构出具了监管措施。

 

20211月8日晚间,广州浪奇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现在,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广州浪奇存货不见了”实质是财务造假!而广州浪奇的财务造假手法,不仅包括存货造假,还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等。

 

广东监管局查明广州浪奇存在三项违法事实,均与2018年、2019年年报有关,在这两年间广州浪奇虚增利润累计超4亿元、虚增存货累计超20亿元!

 

违法事实一: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2018年初至2019年底,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通过上述方式,广州浪奇《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2.3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0.24亿元,虚增利润2.10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8.07%。

 

广州浪奇《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6.5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4.5亿元,虚增利润2.0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6.57%。

 

违法事实二:虚增存货。

为美化报表,广州浪奇将部分虚增的预付账款调整为虚增的存货。

通过上述方式,广州浪奇《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金额为9.56亿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5.84%。《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金额为10.82亿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8.58%。

 

违法事实三:隐瞒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往来。

(一)广州浪奇未按规定披露与广州钿融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臧小丽律师指出,广州浪奇2018年、2019年年报构成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因上述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赔付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损失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损失。

 

 

结合广东监管局认定的*ST浪奇违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则,臧小丽律师将可索赔范围暂定为:在2019年4月30日到2020年9月27日之间买入广州浪奇(000523)股票,并且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准备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买卖广州浪奇股票的对账单原件(从第一笔买入股票打印至全部卖出日,未卖出者打印至今,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 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臧小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711831593

 

附: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近期收到判决情况(2021年12月)

1.投资者诉獐子岛案一审胜诉(大连中院);

2.投资者诉ST中安(中安消)案一审胜诉(上海金融法院);

3.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调解(青岛中院);

4.投资者诉飞乐音响案一审胜诉(上海金融法院);

5.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一审胜诉(贵阳中院);

6.投资者诉天神娱乐案二审胜诉(辽宁高院);

7.投资者诉长园集团案一审胜诉(深圳中院);

8.投资者诉新纶新材案一审胜诉(深圳中院)。

 

附: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2021年12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1.12.2,投资者诉皇台酒业案一审开庭(兰州中院);

2. 2021.12.2,投资者诉天神娱乐案二审开庭(辽宁高院);

3. 2021.12.6,投资者诉华泽钴镍案一审开庭(成都中院);

4. 2021.12.8,投资者诉中兵红箭案一审开庭(长沙中院);

5. 2021.12.13,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一审开庭(石家庄中院);

6. 2021.12.13,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一审开庭(南宁中院);

7. 2021.12.16,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8. 2021.12.20,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一审开庭(贵阳中院);

9. 2021.12.27,投资者诉新大洲案一审开庭(海口中院);

10. 2021.12.27,投资者诉北京文化案庭前会议(北京金融法院);

11. 2022.1.6,投资者诉宁波中百案一审开庭(宁波中院);

12. 2022.1.14,投资者诉辅仁药业案一审开庭(郑州中院);

 

附: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2021年12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投资者诉金刚玻璃案,法院已受理(汕头中院);

2.投资者诉联建光电案,已提交起诉等待受理(深圳中院);

3.投资者诉融钰集团案,法院已受理(长春中院);

4.投资者诉长生生物案,已提交起诉等待受理(长春中院);

5.投资者诉中兵红箭案,法院已受理(长沙中院);

6.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法院已受理(贵阳中院);

7.投资者诉每日互动案,已提交起诉等待受理(杭州中院);

8.投资者诉欧浦智网案,申请强制执行已受理(广州中院);

9.投资者诉方正科技案,申请强制执行已提交法院,等待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10.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申请强制执行已提交法院,等待受理(唐山中院);

11.金亚科技投资者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案,申请强制执行已提交法院,等待受理(成都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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