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业绩预告变脸收行政监管措施 投资者可索赔

  发布时间:2023-01-10 10:21:08 点击数:
导读:2022年11月15日,ST国华(国华网安,000004)宣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认定ST国华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违反了《证券法》相关信息披露规则。业绩预告大变脸,从盈利1—1.48亿到亏损4-6亿2022年1月26日,国

2022年11月15日,ST国华(国华网安,000004)宣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认定ST国华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违反了《证券法》相关信息披露规则。

业绩预告大变脸,从盈利1—1.48亿到亏损4-6亿

2022年1月26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宣布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亿—1.48亿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长54.74%-129.02%。公司还称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此利好消息刺激了股价,当日国华网安股价涨停,收盘于22.26元/股。

但是,好景不长。在2021年年报正式发布前夕,也就是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修正后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亿—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8.97%—1028.46%。

2022年4月30日,国华网安发布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年报显示,国华网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亿元,本年与上年同比减少887.8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业绩修正公告导致国华网安2022年4月28日股价跌停,并且此后连续多个交易日股价大跌。至2022年5月31日,股价收盘价已至9.66元,股票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成ST国华。短短两个月,000004股票惨遭腰斩,投资者损失惨重。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0号)认定:“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你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黄翔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金海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国华网安的业绩预告对投资者构成重大误导,属于虚假陈述,应该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在2022年1月26日—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且在2022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者。(最终可索赔范围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ST国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2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6.56万元。公司还宣布,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将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拟变更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ST国华(000004)投资者参与索赔资料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

3、买卖国华网安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期间:从第一笔买入打到现在)。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2年12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投资者诉金正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案二审胜诉;

2. 部分投资者诉利源精制申请再审案,吉林高院裁定提审;

3. 某投资者诉武汉凡谷案二审上诉,湖北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4. 投资者诉延安必康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5. 投资者诉冠福股份案一审部分胜诉;

6. 投资者诉中安科案一审胜诉;

7. 投资者诉飞乐音响案一审胜诉;

8. 投资者诉中国高科案二审胜诉;

9. 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一审胜诉;

10. 投资者诉长园集团案一审胜诉;

11. 投资者诉新大洲案二审胜诉;

12. 部分香溢融通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3. 部分新大洲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4. 部分方正科技投资者领到债权申报款项;

15. 部分中安科投资者领到债权申报款项。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2年12月以来庭审安排

1.2022.12.5,代表天马股份索赔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

2.2022.12.6,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3.2022.12.6,代表中安科投资者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武汉中院);

4.2022.12.7,投资者诉新大洲案一审开庭(海口中院);

5.2022.12.8,投资者诉宁波中百案一审开庭(宁波中院);

6.2022.12.13,投资者诉新海宜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7.2022.12.13,投资者诉飞乐音响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8.2022.12.15,投资者诉飞乐音响案二审开庭(上海高院);

9.2022.12.20,代表东方海洋索赔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

10.2022.12.27,代表工大高新索赔投资者参与债权人会议;

11.2022.12.28,投资者诉高升控股案一审开庭(北京三中院);

12.2022.12.29,投资者诉奥瑞德案一审开庭(哈尔滨中院);

13.2022.12.30,代表奥瑞德索赔投资者参与债权人会议;

14.2023.1.4,代表龙力生物索赔投资者参与债权人会议;

15.2023.1.9,投资者诉康尼机电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16.2023.1.12,投资者诉方正科技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17.2023.2.1,投资者诉中珠医疗案一审开庭(武汉中院);

18.2023.3.6,投资者诉康尼机电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2年12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抚顺特钢案,法院已受理(沈阳中院);

2. 投资者诉腾邦国际案,已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3. 投资者诉辉丰股份案,法院已受理(南京中院);

4. 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法院已受理(南宁中院);

5. 投资者诉高升控股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6. 投资者诉供销大集案,已提交起诉(西安中院);

7. 投资者诉银亿股份案,提交起诉被退回(通知参与申报债权);

8. 投资者诉蓝山科技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9. 投资者诉华宇软件案,已提交登记(北京金融法院);

10. 投资者诉蓝盾股份案,已提交起诉(成渝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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