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科技、恒宝股份涉“专网通信”业务同日被预处罚,股票索赔条件更新

  发布时间:2023-09-11 13:57:47 点击数:
导读:9月8日,恒宝股份002104、国瑞科技300600,两家公司在同一天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两家公司受预处罚的原因都是涉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贸易业务。监管趋严财务造假零容忍

98日,恒宝股份002104、国瑞科技300600,两家公司在同一天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两家公司受预处罚的原因都是涉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贸易业务。

 

监管趋严财务造假零容忍:恒宝股份停止“专网通信”业务两年仍遭调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在前任董事长(已去世)洽谈及决策下,自201612月起从事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

 

专网通信业务表面上是商品购销业务,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根据会计准则,该项业务不应当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98月,时任董事长、总裁钱京认为该业务不可控且毛利率低,决定停止并逐步退出。202010月起恒宝公司不再从事该项专网通信业务,前期款项也已全部收回。但是,恒宝股份在从事“专网通信业务”期间,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从而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92日晚间,恒宝股份公告收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受此负面信息影响,95日周一开盘,恒宝股份便一字跌停

 

针对20172020年这四年的专网通信财务造假行为,证监会拟对恒宝股份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他责任高管也将领受罚单。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大毒瘤会让证券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失真,它会破坏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它也会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证券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采取“零容忍”态度,恒宝股份专网通信虚假业务曝光前主动停止了该项业务,也不能否认公司此前连续四年财务造假的事实。监管层对恒宝股份停止“专网通信”业务近两年后仍进行立案调查,并且出具预罚单,一定程度上说明对财务造假“零容忍”正落在实处。

 

除了上述虚假贸易事项外,恒宝股份曾因子公司失控信披延迟收监管函

 

2022429日,恒宝股份披露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2022510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恒宝股份发出《监管函》。

 

经查,恒宝股份持有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102%股权。2021226日起,一卡易时任管理层与恒宝股份存在纠纷,导致恒宝股份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资产等失去控制。直至202141日,恒宝股份才发布《关于对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公告子公司失控事项,一卡易自202111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

 

江苏证监局表示,恒宝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恒宝股份的两个违规事件,臧小丽律师认为,两个时间段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投资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一、在2021226日至2021331日期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且在20214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

或者二、2018427日至202292日及之前买入恒宝股份,且在20229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

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国瑞科技2020年营收过半来自“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

2021713日,国瑞科技发布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司经营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对应存货约9844万元),以及应收账款1.67亿元逾期。2021年度,国瑞科技的专网通信业务计提减值损失2.46亿元,致使净利润亏损2.68亿元。

 

 2022119日,国瑞科技公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告并未透露涉嫌违规具体所涉何事,媒体普遍认为专网通信事件可能是国瑞科技遭证监会调查的起因。

 

202398日,国瑞科技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国瑞科技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也是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2019年起,国瑞科技开始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虚假确认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通过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国瑞科技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约2.2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1.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025.77万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8.72%,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

 

也就是说,国瑞科技2020年的营业收入中,超过50%是靠虚假贸易业务带来的。

针对上述财务造假事项,证监会拟决定对国瑞科技处以200万元罚款。

 

而对股民而言,可以就国瑞科技财务造假事项提起索赔,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在2021426日到2021712期间买入国瑞科技股票,且在202171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者。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买卖恒宝股份或者国瑞科技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前述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至今);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律所官网:www.shizelaw.com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3年8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投资者诉中创环保(原“三维丝”)案一审胜诉;

2. 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胜诉;

3. 投资者诉东方金钰案一审胜诉;

4. 投资者诉工大高新案一审胜诉;

5. 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胜诉;

6. 投资者诉香溢融通案一审胜诉;

7. 部分济南高新投资者领到部分胜诉款;

8. 部分投资者诉银亿股份案领到赔偿款;

9. 部分昆明机床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0. 部分中安科投资者领到胜诉款及股票;

11. 部分奥瑞德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2. 部分金花股份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3. 部分藏格控股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3年8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3.8.1 投资者诉神雾节能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2. 2023.8.3 投资者诉常山药业案二审开庭(河北省高院);

3. 2023.8.10 投资者诉永安林业案一审开庭(福州中院);

4. 2023.8.21 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一审开庭(珠海中院);

5. 2023.8.22 投资者诉宝德股份案一审开庭(西安中院);

6. 2023.8.24 投资者诉冠福股份案二审开庭(福建高院);

7. 2023.9.4 投资者诉乐视网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8. 2023.9.6 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9. 2023.9.14 投资者诉凯迪生态案二审谈话(湖北高院);

10. 2023.9.18,投资者诉启迪环境案一审开庭(武汉中院);

11. 2023.10.9,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一审开庭(南宁中院)

12. 2023.10.19,投资者诉华鼎股份案一审开庭(金华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3年8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奥瑞德案,法院已受理(哈尔滨中院);

2. 投资者诉工大高新案,法院已受理(哈尔滨中院);

3. 投资者诉粤传媒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4. 投资者诉保千里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5. 投资者诉仁东控股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6. 投资者诉新纶科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7. 投资者诉利源精制案,法院已受理(辽源中院);

8. 投资者诉海越能源案,提交起诉(绍兴中院);

9. 投资者诉华鼎股份案,法院已受理(金华中院);

10. 投资者诉腾邦国际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1. 投资者诉中捷资源案,法院已受理(绍兴中院);

12. 投资者诉邦讯技术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3. 投资者诉华讯方舟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14. 投资者诉文化长城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15. 投资者诉海伦哲案,提交起诉(南京中院)

16. 投资者诉雪松发展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17. 投资者诉金正大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18. 投资者诉科迪乳业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19. 投资者诉华英农业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0. 投资者诉聚龙股份案,法院已受理(沈阳中院);

21. 投资者诉华铁股份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22. 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申请强制执行已受理(深圳中院);

23. 投资者诉新野纺织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4. 投资者诉广州浪奇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25. 投资者诉辅仁药业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6. 投资者诉天马股份案,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27. 投资者诉深大通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28. 投资者诉中天能源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29. 投资者诉上海电气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30. 投资者新亚制程案,提交起诉(浙江金华中院

31. 投资者诉新宁物流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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