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实控人被立案股价下跌,重大资产重组恐生变投资者可索赔

  发布时间:2024-03-01 10:22:12 点击数:
导读:好利科技002729,这家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熔断器和电子熔断器。2024年2月27日晚间,好利科技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汤奇青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好利科技002729,这家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熔断器和电子熔断器。

 

2024年2月27日晚间,好利科技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汤奇青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汤奇青立案。

 

受此利空消息影响,好利科技2月28日股价跌停。2月29日再次下跌,跌幅为-2.21%。

 

在业绩方面,好利科技今年1月底公布的《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2200万元,同比下降27.64%-50.66%。好利科技解释公司的盈利下降,是受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

 

大幅预降的2023年盈利数据,似乎没有影响好利科技股价的后续上涨。就在本次立案消息发布前,好利科技已实现连续8个交易日股价上涨,2月8日至2月27日间的股价涨幅超50%。

 

值得市场期待的是好利科技的汽车租赁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早在2022年11月28日,好利科技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领行汽服、上海符英及上海嘉合知行合计持有的上海嘉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4.4842%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交易预案,好利科技拟收购南京领行汽服所持标的上海嘉行35.9705%股权,作价暂定为4.9999亿元,其中好利科技拟以现金支付2.5亿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4999亿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上海符英、嘉合知行分别所持标的公司14.3134%、4.2003%股权,作价分别暂定为1.9896亿元、5838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28.63元/股,预计交易对方共计应获1772.0221万股。

 

好利科技表示,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增加汽车租赁业务,快速切入交通运输服务领域,实现主营业务多元化发展。

 

2024年2月19日,好利科技表示,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和补充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同时,公司尚需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细节进一步沟通商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不过,如今公司实控人突然被立案,尽管好利科技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汤奇青先生的调查”、“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但是,实控人被立案,真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没有影响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上市公司或者实控人一旦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期间,一般是不得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实施前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其中第三项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据此,臧小丽律师分析认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以及调查结束后的三年内,重大资产重组活动均可能受限。尽管目前,我们尚不清楚好利科技实控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项究竟是什么,但是这张《立案告知书》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可能会影响好利科技的资产重组进程。

 

而后续,如果证监会查明,“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属实,受损投资者还可以起诉索赔。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则,臧小丽律师将该股票的索赔范围暂定为:

2024年2月27日及之前买入好利科技002729股票,2024年2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者。(后续待调查结果公布,索赔范围可能会适当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买卖好利科技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至今);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2310

官网:www.shizelaw.com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1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二审胜诉;

2. 投资者诉粤传媒案一审胜诉;

3. 投资者诉辅仁药业案一审胜诉;

4. 部分天马股份投资者一审胜诉;

5. 部分冠福股份投资者二审胜诉;

6. 部分保千里投资者一审胜诉;

7.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一审调解;

8. 部分中毅达投资者一审胜诉;

9. 部分工大高新投资者一审胜诉;

10. 部分欢瑞世纪投资者二审胜诉;

11. 部分天成控股投资者一审胜诉;

12. 部分同洲电子投资者二审胜诉;

13. 部分海越能源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14. 部分和佳医疗投资者一审胜诉;

15.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二审胜诉(对方撤回上诉,一审生效);

16. 部分獐子岛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7.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8. 部分长园集团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9. 部分新大洲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20. 部分联建光电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21. 部分工大高新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22. 部分济南高新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23. 部分奥瑞德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24. 部分东方海洋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25. 部分中毅达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26部分欢瑞世纪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41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4.1.2,常山药业投资者诉高某内幕交易索赔案一审开庭(石家庄中院);

2. 2024.1.3,投资者诉汇洲智能(原天马股份)案一审开庭(杭州中院);

3. 2024.1.11,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4. 2024.1.19,投资者诉海越能源案二审开庭(浙江高院);

5. 2024.1.24,投资者诉永安林业案一审开庭(福州中院);

6. 2024.1.25,投资者诉华鼎股份案一审开庭(金华中院);

7. 2024.1.26,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一审开庭(珠海中院);

8. 2024.2.2,投资者诉刚泰控股案二审开庭(甘肃高院);

9. 2024.2.6,投资者诉奥瑞德案一审开庭(哈尔滨中院);

10. 2024.2.21,投资者诉天马股份案二审开庭(浙江高院);

11. 2024.2.22,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12. 2024.2.23,投资者诉中毅达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13. 2024.2.23,投资者诉蓝盾股份案一审开庭(成渝金融法院);

14. 2024.2.28奥瑞德投资者诉海通证券案一审开庭(哈尔滨中院);

15. 2024.3.5,投资者诉西陇科学案一审开庭(汕头中院);

16. 2024.3.12,投资者诉浔兴股份案一审开庭(福州中院);

17. 2024.3.14,投资者诉天马股份案二审开庭(浙江高院);

18. 2024.3.25,投资者诉升达林业案一审开庭(成都中院);

19. 2024.3.27,投资者诉天沃科技案一审开庭(苏州中院);

20. 2024.4.23,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一审开庭(南宁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41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丹邦科技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2. 投资者诉世纪星源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3. 投资者诉慧辰股份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4. 投资者诉雪松发展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5. 投资者诉保千里等被告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6. 投资者诉深大通等被告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7. 投资者诉中信国安案,法院已受理(北京三中院);

8. 投资者诉天沃科技案,法院已受理(苏州中院);

9. 投资者诉金力泰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10. 投资者诉宁波东力案,法院已受理(宁波中院);

11. 投资者诉博天环境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2. 投资者诉思美传媒案,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13. 投资者诉金洲慈航案,提交起诉(哈尔滨中院);

14. 投资者诉搜于特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15. 投资者诉航天动力案,提交起诉(西安中院);

16. 投资者诉海航控股案,提交起诉(海口中院);

17. 投资者诉中毅达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18. 投资者诉新野纺织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19. 投资者诉金正大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20. 奥瑞德投资者诉海通证券案,法院已受理(哈尔滨中院);

21. 投资者诉新海宜案,提交起诉(苏州中院);

22. 投资者诉苏大维格案,法院已受理(苏州中院);

23. 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提交起诉(汕头中院);

24投资者诉柏堡龙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25投资者诉新纶科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26投资者诉冠福股份案,申请强制执行已提交(福州中院);

27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提交(深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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