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600360投资者索赔专题:资金占用+实控人自认股份代持
最近,ST华微(华微电子,600360)因涉嫌违规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一事,与违规有关的线索正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5月16日晚间,ST华微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告知书》并未具体指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结合《立案告知书》发布前后的公开消息,我们认为,ST华微的以下几件事或许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有关。
一、实控人自认代持,真正的实控人是谁尚不知晓
6月29日,ST华微在《年报非标审计意见事项的自查报告》中,就市场传闻“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为他人代持股份未及时披露”一事,作出正面回应:“经公司与曾涛先生沟通,曾涛先生自称其不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尚不知晓,目前股份仍处于代持状态。”
ST华微2023年年报显示,曾涛通过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 22.32%,是ST华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15年9月曾涛就成为了ST华微的实际控制人。彼时,曾涛以3300万元对价购买了梁志勇持有的天津华汉股权,从而成为华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但是在9年之后,曾涛竟然否认其是实际控制人。那么这9年间,是谁在实际控制上市公司?
如果曾涛的声明属实,那么ST华微长期以来对外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就存在误导;如果曾涛的声明属实,证监会后续可能会对ST华微实控人代持行为作出违规认定和处罚。
二、自认存在巨额资金占用问题
也是在6月29日的这份自查报告中,ST华微揭示了公司存在严重的资金占用问题。经自查,部分资金流向不具有商业实质。截至2024年5月底,资金往来余额为14.35亿元。这些大额资金往来不具有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ST华微表示,由于公司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最终还是以调查结论为准。
三、非标审计意见或是ST华微被监管立案的导火索
今年4月30日,华微电子发布2023年年报以及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重磅公告,由此引发股票连续12个跌停。这或许成为ST华微被监管立案的导火索。
ST华微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分别被会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称非标审计意见),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未结算款项 5.04 亿元;二是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在内的9.81 亿元采购款等,审计机构认为这些设备采购款时间长,到货时间不确定,且涉及退货未回款,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总之,会计师事务所对ST华微这两项合计高达14.85 亿元支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存疑。
众华会所在4月底审计出这14.85亿元支付款项存在问题,与ST华微后来6月份自查出的资金占用余额数额基本一致。再结合ST华微的公告信息,我们基本可以确认,这14.84亿元支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就是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ST华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事由、最终结论,还是以证监会调查结论为准。
而ST华微的信披违规事项一旦查实,受损投资者有权依《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起诉索赔。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将ST华微股票的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4月29日及之前买入华微电子600360股票,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后持股的受损者可以参与索赔。
(待证监会调查结论落地,索赔条件可能会适当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买卖华微电子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现在);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年6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部分金正大投资者一审调解;
2.部分北京文化投资者一审胜诉;
3.部分聚龙股份投资者收到二审裁定(聚龙股份撤回上诉);
4.部分广州浪奇(现“红棉股份”)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5.部分索菱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收到二审裁定(索菱股份撤回上诉);
6.部分安妮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
7.部分银河生物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
8.部分金刚玻璃投资者索赔案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9.部分刚泰控股投资者索赔案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10.部分鹏欣资源投资者收到调解书;
11.部分银河生物案收到二审裁定(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12.部分粤传媒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13.部分东方海洋投资者收到调解书;
14.部分罗平锌电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5.部分天马股份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6.部分宁波东力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7.部分摩登大道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8.部分鹏欣资源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年6月以来庭审安排
1.2024.6.12,投资者诉中南文化案庭前会议(南京中院);
2.2024.6.14,投资者诉慧辰股份案一审谈话(上海金融法院);
3.2024.6.17,投资者诉北京文化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4.2024.6.21,投资者诉高升控股案二审开庭(北京高院);
5.2024.6.25,投资者诉昊华能源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6.2024.6.28,投资者诉鹏欣资源案一审谈话(上海金融法院);
7.2024.7.11,投资者诉数知科技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8.2024.7.12,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二审谈话(北京高院);
9.2024.7.17,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10.2024.7.26,投资者诉柏堡龙案一审开庭(广州中院);
11.2024.9.3,投资者诉保千里案一审谈话(深圳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4年6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2.投资者诉太安堂案,提交起诉(汕头中院);
3.投资者诉华虹计通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4.投资者诉新野纺织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5.投资者诉新海宜案,提交起诉(苏州中院);
6.投资者诉乐视网案,法院已受理(北京金融法院);
7.投资者诉中公教育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8.投资者诉仁东控股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9.投资者诉世纪华通案,提交起诉(绍兴中院);
10.投资者诉中利集团案,提交起诉(苏州中院);
11.投资者诉华讯方舟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12.投资者诉华宇软件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3.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4.投资者诉天润数娱案,法院已受理(长沙中院);
15.投资者诉金正大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16.投资者诉紫鑫药业案,法院已受理(长春中院);
17.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8.投资者诉世纪星源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9.投资者诉数知科技案,法院已受理(北京金融法院);
20.投资者诉康尼机电案,提交起诉(南京中院);
21.投资者诉深大通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22.投资者诉搜于特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23.投资者诉凯乐科技案,提交起诉(武汉中院);
24.投资者诉暴风集团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25.投资者诉生物谷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26.投资者诉聚力文化案,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27.投资者诉江苏舜天案,提交起诉(南京中院);
28.投资者诉同济堂案,提交起诉(乌鲁木齐中院);
29.投资者诉中泰化学案,提交起诉(乌鲁木齐中院);
30.投资者诉宏达新材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31.投资者诉龙力生物案,提交起诉(济南中院);
32.投资者诉摩登大道案,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广州中院);
33.投资者诉广州浪奇(现“红棉股份”)案,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广州中院);
34.投资者诉昆明机床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昆明中院);
35.投资者诉刚泰控股案,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兰州中院);
36.投资者诉金刚玻璃案,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汕头中院)。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20829251(可加微信)
13810949725(微信已满)
1365113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中心2310
邮编: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