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涉嫌违规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
(臧小丽律师团队)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刚玻璃,股票代码300093。
2019年1月24日,金刚玻璃公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公告没有披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项。2019年4月30日,审计机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刚玻璃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主要理由是:金刚玻璃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金刚玻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9年6月6日,金刚玻璃发布《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证实金刚玻璃的控股股东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多家子公司均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违规情况,其中仅大股东占款,2018年度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金额23736.2万元,2018年期末大股东占用资金余额为29925.95万元。
除了违规占用资金以外,2019年6月6日,金刚玻璃还发布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告存在财务会计差错,审计机构重新进行了追溯调整。
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指出,虽然金刚玻璃已经公告表示“2019年6月6日追回所有资金占用款项”。但是,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是证券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后续金刚玻璃被证监会处罚的可能性非常大。一旦证监会对金刚玻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落地,因金刚玻璃信息披露违规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主张索赔。
结合该公司的违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金刚玻璃投资者范围是:凡在2019年1月24日前买入金刚玻璃股票(300093),且在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卖出该股票的投资者。
(以上可索赔范围为证券维权臧小丽律师的暂定标准,最终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欲参与索赔的金刚玻璃投资者需要准备的资料
1、买卖金刚玻璃(300093)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投资者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金刚玻璃(300093)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138 1094 9725(微信已满)
136 5113 3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71183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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