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300093投资者维权进展:法院已受理78案 索赔金额超五千万

  发布时间:2021-09-18 11:50:28 点击数:
导读:金刚玻璃于2021年8月18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称公司累计收到78位投资者的索赔诉讼材料,诉讼金额累计5099.98万元,部分案件已开庭,目前均未作出一审判决。金刚玻璃之所以被投资者起诉,是因为财务

金刚玻璃于2021年8月18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称公司累计收到78位投资者的索赔诉讼材料,诉讼金额累计5099.98万元,部分案件已开庭,目前均未作出一审判决。

 

金刚玻璃之所以被投资者起诉,是因为财务造假。

 

2020年4月20日,金刚玻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认定,金刚玻璃存在的违法事实有:

 

一、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收入及利润。

 

金刚玻璃通过伪造定期存款合同和虚构利息收款方式虚增利息收入,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销售收入及回款,并通过虚增产量分配真实成本的方式虚增营业成本。

 

通过上述方式,导致金刚玻璃《201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461.35万元,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2.67%。

 

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6205.3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72.90%。

 

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482.5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8.57%。

 

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987.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22.26%。

 

2017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08.7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5.43%。

 

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61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04%。

 

二、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

 

金刚玻璃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定期存款合同,配合营业收入造假虚构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

 

通过上述方式,金刚玻璃《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45088.1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7.75%和净资产的51.62%;《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32497.22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5.41%和净资产的37.22%

 

三、金刚玻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至2018年,金刚玻璃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者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关联方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30219.9万元用于支付股票解质押及质押利息、相关单位和个人资金往来、借款利息等用途。上述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达到法定披露标准,但金刚玻璃未及时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广东证监局认为,金刚玻璃涉及多项违法事实且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依据2005年《证券法》对金刚玻璃开具顶格罚单,庄大建等24位时任高管也被予以处罚。

 

自证监会罚单落地后,投资者陆续开始提起索赔诉讼。

 

结合金刚玻璃的违法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则,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金刚玻璃股票300093,并在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者。(最终可索赔范围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臧小丽律师介绍,投资者参加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监管机关公布行政处罚文书之日起计算。因此,金刚玻璃投资者诉讼仍在诉讼时效期内,未参加起诉者仍可索赔。

 

金刚玻璃投资者索赔登记资料清单

1、买卖金刚玻璃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自首笔买入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达到至今);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 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1365 1133135 、138 1094 9725(微信已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臧小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711831593

 

 

附: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2021年9月以来庭审安排

1.2021.9.1,投资者诉欧浦智网案一审开庭(广州中院);

2.2021.9.7,金亚科技投资者诉立信会计事务所案二审开庭(四川高院);

3.2021.9.8,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一审开庭(唐山中院);

4.2021.9.13,投资者诉祥源文化案一审开庭(杭州中院);

5.2021.9.15,投资者诉利源精制案一审开庭(辽源中院);

6.2021.9.16,投资者诉山东雅博案一审开庭(济南中院);

7.2021.9.18,投资者诉奥瑞德案一审开庭(哈尔滨中院);

8.2021.9.22,投资者诉中安消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9.2021.9.27,投资者诉中安消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10.2021.9.27,投资者诉新纶科技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11.2021.10.19,投资者诉长园集团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12. 2021.10.21,投资者诉中安消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附: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2021年9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罗平锌电案,法院已受理(昆明中院);

2. 投资者诉亚太药业案,已提交法院等待受理(杭州中院);

3. 投资者诉澄星股份案,已提交法院等待受理(南京中院);

4. 保千里投资者诉银信资产评估公司案,已提交法院诉前调解(深圳中院)。

5. 投资者诉东方网力案,法院已受理(北京金融法院);

6. 投资者诉中安消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7. 投资者诉飞乐音响案,已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上一篇:金刚玻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下一篇:金刚玻璃投资者索赔再开庭,财务造假成本升级或将同时被刑事追责+行政处罚+民事赔偿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