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劲拓股份两公司实控人操纵股价,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16:51:50 点击数:
导读:莱茵生物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自家公司股票,已收预罚单莱茵生物002166,因为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操纵自家股票一事,在证券市场反响很大。2023年5月11日,莱茵生物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

莱茵生物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自家公司股票,已收预罚单

 

莱茵生物002166因为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操纵自家股票一事,在证券市场反响很大。

 

2023年5月11日,莱茵生物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实际控制人秦本军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024年3月13日,莱茵生物公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事实是:“莱茵生物”实际控制人秦本军通过他人介绍认识王洋。2021年,秦本军出资1.2亿元认购“大华优选二号”等4只私募基金产品,交予王洋操作和管理。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王洋控制使用“陈丽鸣”等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集中连续交易“莱茵生物”,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王洋、秦本军构成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没收二人的违法所得138.18万元,并处以414.55元罚款没一罚三)。此外,二人还将分别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莱茵生物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天然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是国内植物提取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秦本军为莱茵生物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到目前,秦本军持有莱茵生物的比例为36.58%。那么,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掌舵人,为什么要亲自下场去操纵自家公司的股票呢?《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没有透露其违法动机。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莱茵生物正在着手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唯一对象是秦本军。主要时间轴大致如下:

 

2021年2月18日,莱茵生物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3月9日,莱茵生物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9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复,核准莱茵生物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5,470,08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022年8月17 日,保荐机构收到秦本军缴纳认股款9.68亿元。至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得以完成,本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165,470,085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

 

本次发行前,秦本军持股比例是18.7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秦本军持股比例变为37.14%,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后,秦本军持股均有质押情况,比如2021年4月9日,秦本军先生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6%占其本人持股比例的51.55%

 

2022年9月20日,桂林莱茵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公告秦本军先生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49%占其本人持股比例的41.71%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秦本军先生涉嫌操纵“莱茵生物”股价,与其股份质押以及定增筹措资金之间,是否有关联,我们无从得知。但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掌门人,冒着违法风险,操纵自己公司股票,有时恐怕不单单是为了二级市场获利。有实控人参与的操纵市场,会让股价更加失真,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干扰也更大。

 

而就莱茵生物股票投资者而言,可以就操纵行为起诉索赔。结合相关事实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同类判决,臧小丽律师初步认为,符合以下条件有望获赔: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11224期间买入过莱茵生物股票不论是否卖空,只要存在亏损均可参与索赔。可索赔范围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劲拓股份实控人联合他人搞“市值管理”,操纵股价获利超亿元

 

20231228,劲拓股份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认定:劲拓股份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吴限、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君如资产”)董事长陈磊、深圳市汇海宏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汇海宏融”)董事长林建武这三人合谋,借市值管理之名操纵劲拓股份股价股票

 

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4月29日(“操纵期间”),陈磊、吴限、林建武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以及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等方式,操纵“劲拓股份”交易价格。期间“劲拓股份”股价上涨19.93%,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18.55%,偏离38.48个百分点三人的操纵行为共计获利约1.65亿元

 

证监会决定对三人合计罚没6.61亿元没一罚三),其中,陈磊和吴限承担40%,林建武承担20%证监会还决定对陈磊和吴限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吴限仍是劲拓股份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2.86%最新公示的股份质押情况是:吴限累计办理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其本人股比例是47.93%。

 

而在吴限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久,今年2月份,吴思远(Wu Siyuan)被选举为新董事长新董事长系吴限之子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思远公开的履历是:19987月出生,加拿大国籍,西蒙菲沙大学本科毕业,新南威尔士大学硕士研究生,原在公司研发中心工作。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指出,就劲拓股份股票投资者而言,可以就操纵行为起诉索赔。结合相关事实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同类判决,律师初步认为,符合以下条件有望获赔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614期间买入过劲拓股份股票不论是否卖空,只要存在亏损均可参与索赔。可索赔范围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基础资料准备清单

1、买卖莱茵生物、劲拓股份的对账单(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现在);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官网:www.shizelaw.com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年9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部分赫美集团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 部分保千里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3. 部分高升控股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4. 部分天润数娱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5. 部分延安必康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6. 部分天马股份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7. 部分同洲电子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8. 部分索菱股份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9.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收到一审调解书;

10. 部分华鼎股份投资者收到一审调解书;

11. 部分聚龙股份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12. 部分四环生物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3. 部分奥瑞德投资者领到部分赔偿款;

14. 部分天神娱乐投资者收到股票赔偿;

15. 部分赫美集团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6. 部分聚龙股份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7.  部分华鼎股份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年9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4.9.3,投资者诉保千里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2. 2024.9.10,投资者诉首开股份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3. 2024.9.14,投资者诉聚龙股份案一审开庭(沈阳中院);

4. 2024.9.18,投资者诉中兴能源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5. 2024.9.19,投资者诉高升控股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6. 2024.9.20,投资者诉数知科技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7. 2024.9.20,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8. 2024.9.24,投资者诉全新好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9. 2024.9.25,投资者诉亿阳信通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10. 2024.9.29,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11. 2024.10.9,欧浦智网索赔投资者参与破产重整草案表决;

12. 2024.10.10,投资者诉中南文化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13. 2024.10.11,投资者诉神雾节能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14. 2024.10.14,投资者诉龙力生物案一审开庭(济南中院);

15. 2024.10.15,投资者诉北京文化案二审开庭(北京高院);

16. 2024.10.16,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17. 2024.10.24,投资者诉天沃科技案一审开庭(苏州中院);

18. 2024.11.20,投资者诉凯迪生态案债权确认纠纷一审开庭(武汉中院);

19. 2024.11.21,投资者诉中泰化学案一审开庭(乌鲁木齐中院);

20. 2024.11.26,投资者诉天喻信息案一审开庭(武汉中院);

21. 2024.12.10,投资者诉中兴能源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4年9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深大通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2. 投资者诉亿阳信通案,法院已受理(北京金融法院);

3. 投资者诉华铁股份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4. 投资者诉暴风集团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5. 投资者诉遥望科技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6. 投资者诉巴安水务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7. 投资者诉宜通世纪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8. 投资者诉天喻信息案,法院已受理(武汉中院);

9. 投资者诉东尼电子案,提交起诉(湖州中院);

10. 投资者诉实达集团案,提交起诉(福州中院);

11. 投资者诉太安堂案,法院已受理(汕头中院);

12. 投资者诉如意集团案,提交起诉(济南中院);

13. 投资者诉鹏欣资源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14. 投资者诉英飞拓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15. 投资者诉腾信股份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6. 投资者诉海伦哲案,提交起诉(南京中院);

17. 投资者诉中信国安案,法院已受理(北京三中院);

18. 投资者诉美尚生态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9. 投资者诉中泰化学案,法院已受理(乌鲁木齐中院);

20. 投资者诉华控赛格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21. 投资者诉银河生物一案,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南宁中院);

22. 投资者诉索菱股份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提交(深圳中院);

23. 投资者诉聚龙股份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沈阳中院);

24. 投资者诉广州浪奇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提交(广州中院);

25. 投资者诉高升控股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北京三中院);

26. 投资者诉延安必康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提交(西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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