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股票投资者索赔案重大进展:首批案件已开庭

  发布时间:2019-07-18 14:50:24 点击数:
导读: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罗平锌电股票投资者范围是:在2016年8月30日起2018年6月20日之间买入罗平锌电股票,并且在2018年6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股票投资者诉上市公司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近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开庭。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透露,她代理的部分案件已于71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尚未出判决结果。


罗平锌电隐瞒环保违规事项引发投资者索赔

罗平锌电被众多投资者起诉索赔,源于其隐瞒环保违规被处罚事项。

2018915日,罗平锌电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证监会认定:一、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对罗平锌电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存在未及时披露、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二、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况,存在未及时披露、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存在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投资者认为罗平锌电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对罗平限电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罗平锌电全资子公司、下属采矿厂被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治同样也会影响到上市公司业绩、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以及股票价格,罗平锌电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对前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罗平锌电股票投资者范围是:2016830日起2018620日之间买入罗平锌电股票,并且在20186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已有158位罗平锌电投资者参与索赔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公告显示,截止20191月底,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投资者与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计158起案件,涉案金额已达1731.51万元。

臧小丽律师认为,这158起案件应该不是参与索赔的最终全部案件。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提起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上市公司公告收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现在索赔时效才刚刚过去了一年不到,预计后续还会有股民陆续参加诉讼,因此,最终参与索赔的股票投资者会远远超过这158起,最终总索赔金额和总索赔人数现在还无法估算。


罗平锌电辩称投资者部分损失是由系统风险等因素造成

罗平锌电委派的律师出庭应诉,罗平锌电认可证监会处罚内容,承认存在虚假陈述违规事项,并且对虚假陈述投资者损害索赔案件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等关键日期与原告方臧小丽律师的观点一致。双方的主要分歧点在于,罗平锌电认为投资者的部分损失是由系统性风险造成,但是罗平锌电未说明“系统风险”对罗平锌电股价的影响比例。而原告方臧小丽律师认为,同时期股市并未发生系统性风险,且罗平锌电个股与大盘及行业板块的走势的确不一致,并不存在所谓的“系统性风险”。

由于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意见,案件将由昆明中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目前暂未出判决结果。


罗平锌电股票投资者参与索赔的基础资料准备

1、买卖罗平锌电(002114)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第一笔买入开始打印打到20189月底即可。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罗平锌电(002114)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8 1094 9725(可加微信)、1365 1133 135(微信已满)

邮箱:343733997@qq.com

网站:股东维权网

网址:www.gudonglawyer.org.cn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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