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遇ST风险,因关联方占用资金近1.56亿受处罚投资者可索赔
2023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创业板上市公司路通视信300555,公告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在此前的大约一个月,2022年11月30日,路通视信刚刚宣布公司及实控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2022年12月29日,路通视信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从被立案调查到罚单落地,动辄要历时大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而路通视信仅仅花费了一个月,就完成了全部的行政处罚程序。证券监管部门对路通视信的执法效率值得夸赞。
关联方占用路通视信资金近1.56亿,实控人是虚假陈述行为组织、指使者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路通视信的实控人林竹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以预付货款、对外股权投资或支付投资诚意金的名义,通过十几家中间方将路通视信资金划转至关联人银行账户,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580万元。其中2021年度发生资金占用金额为8650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61%;2022年1-6月发生资金占用4030万元,占 2022年半年报净资产的6.29%。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路通视信应当对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临时公告,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路通视信未按规定进行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以上违法事实有路通视信相关公告、三会资料、相关公司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工商资料、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2021年7月,由林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路通视信的控股股东,林竹成为实际控制人。在成为实际控制人两个月后,林竹就策划并组织了对路通视信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本次证监会给予了林竹高额处罚,以路通视信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150万元罚款,以路通视信董事长身份处以10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250万元罚款。
资金占用事项可能导致路通视信股票成ST
尽管路通视信在2023年1月3日的公告中承诺“预计可以在一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事项”,但如果路通视信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那么路通视信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江苏证监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证券法规则,因违规占用资金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均可以参与索赔: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路通视信股票,且在2022年1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路通视信(300555)股份投资者参与索赔资料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
3、买卖路通视信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期间:从第一笔买入打到现在)。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2年12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投资者诉宁波东力案一审部分胜诉;
2. 投资者诉金正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案二审胜诉;
3. 部分投资者诉利源精制申请再审案,吉林高院裁定提审;
4. 某投资者诉武汉凡谷案二审上诉,湖北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5. 投资者诉延安必康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6. 投资者诉冠福股份案一审部分胜诉;
7. 投资者诉中安科案一审胜诉;
8. 投资者诉飞乐音响案一审胜诉;
9. 投资者诉中国高科案二审胜诉;
10. 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一审胜诉;
11. 投资者诉长园集团案一审胜诉;
12. 部分香溢融通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3. 部分新大洲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4. 部分方正科技投资者领到债权申报款项;
15. 部分中安科投资者领到债权申报款项。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2年12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2.12.5,代表天马股份索赔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
2. 2022.12.6,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3. 2022.12.6,代表中安科投资者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武汉中院);
4. 2022.12.7,投资者诉新大洲案一审开庭(海口中院);
5. 2022.12.8,投资者诉宁波中百案一审开庭(宁波中院);
6. 2022.12.13,投资者诉新海宜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7. 2022.12.13,投资者诉飞乐音响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8. 2022.12.15,投资者诉飞乐音响案二审开庭(上海高院);
9. 2022.12.20,代表东方海洋索赔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
10. 2022.12.27,代表工大高新索赔投资者参与债权人会议;
11. 2022.12.28,投资者诉高升控股案一审开庭(北京三中院);
12. 2022.12.29,投资者诉奥瑞德案一审开庭(哈尔滨中院);
13. 2022.12.30,代表奥瑞德索赔投资者参与债权人会议;
14. 2023.1.4,代表龙力生物索赔投资者参与债权人会议;
15. 2023.1.9,投资者诉康尼机电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16. 2023.1.12,投资者诉方正科技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17. 2023.2.1,投资者诉中珠医疗案一审开庭(武汉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2年12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抚顺特钢案,法院已受理(沈阳中院);
2. 投资者诉腾邦国际案,已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3. 投资者诉辉丰股份案,法院已受理(南京中院);
4. 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法院已受理(南宁中院);
5. 投资者诉高升控股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6. 投资者诉供销大集案,已提交起诉(西安中院);
7. 投资者诉银亿股份案,提交起诉被退回(通知参与申报债权);
8. 投资者诉蓝山科技案,已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9. 投资者诉华宇软件案,已提交登记(北京金融法院);
10. 投资者诉蓝盾股份案,已提交起诉(成渝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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