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 2018-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 2018039
号) 。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按照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
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
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
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
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博士
臧小丽律师 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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