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股票索赔:遭监管立案或与子公司多计利润等有关
2024年8月9日周五晚间,任子行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周一8月12日开盘,任子行股价即“一”字跌停,跌幅为19.90%。
任子行自查表示,本次立案的原因与一家全资子公司有关。“公司自查发现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鸿世纪”)相关年度存在多计资产、多计收入、多计利润等情况,公司已进行积极整改,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任子行成立于2000年5月,2012年4月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业务涵盖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安全、网络资源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等众多领域,已成为国内技术最为全面的大规模网络空间安全防护解决方案提供商。
回溯前情,亚鸿世纪这家公司,是任子行分步股权收购而来的子公司。
2015年3月,任子行花费1500万元收购了一家处于亏损状态的同行——亚鸿世纪,任子行拿下其51%股权成为控股股东。收购前2014年亚鸿世纪的净资产仅有163.15万,且净利润还处于亏损上千万元的状态。在任子行收购以后,亚鸿世纪业绩神奇大增,从亏损上千万元到盈利3300万元,只用了一年时间。
2017年7月,任子行再次以1.84亿元发起了对亚鸿世纪剩下股权的收购,此番收购价较账面净资产增值率竟高达1882.24%,收购完成后亚鸿世纪成为任子行的全资子公司。尽管任子行解释了这场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对手也承诺2017年—2019年每年度实现的并表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4550万元和5460万元,合计承诺业绩不低于13510万元。但是任子行以超高溢价收购资产,被质疑的声音仍然存在。
2023年4月28日,任子行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追溯调整2019年度至2021年度这3年的财务报表。公告指出,任子行全资子公司亚鸿世纪在2019年存在多计资产的情况,2020年、2021年存在多计收入、多计资产、多计利润等情况。其中,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别调减净利润1144万和3513万,会计差错更正导致的变动幅度为-69.38%和-67.41%。
任子行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对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作出如下解释:“亚鸿世纪 是公司2015年3月起分步收购而来的子公司,公司出于对亚鸿世纪原管理团队 的信任没有委派财务人员,继续由原管理团队负责亚鸿世纪的日常运营工作。亚 鸿世纪的管理团队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方面更多重视市场的开拓、产值的增长, 亚鸿世纪财务人员对新业务、新规则了解不深入,未能准确理解业务本质,合理 应用会计准则,导致2019年存在多计资产,2020年、2021年存在多计收入、多 计资产、多计利润等情况。”
2023年9月28日,任子行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原因正是涉及2019-2021年的会计差错更正,深圳证监局认为任子行2019-2021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年4月底,任子行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任子行的营业总收入是6.0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56%;归母净利润为-1.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亏12246.11%。其中,全资子公司亚鸿世纪在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亿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下降18.93%;实现净利润-686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利润增亏443.58%,主要系运营商集采高毛利项目合同落地进度滞后,项目周期拉长,收入确认周期滞后。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认为,任子行此番被监管立案的原因,是否仅限于任子行自查披露的子公司2019-2021年这三年的会计差错问题,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最终以监管部门调查结论为准。
而对受损的投资者而言,可以依《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起诉索赔。结合本案情况,臧小丽律师将任子行300311股票的索赔条件暂定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一、在2024年8月9日前买入任子行股票,并在2024年8月9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的受损者,可以索赔;
或者二、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任子行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的受损者,可以索赔。
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基础资料准备清单:
1.买卖任子行股票的对账单(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现在);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年7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部分聚龙股份投资者收到二审裁定(聚龙股份撤回上诉);
2. 部分刚泰控股投资者索赔案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3. 部分鹏欣资源投资者收到调解书;
4. 部分银河生物案收到二审裁定(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5. 部分粤传媒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6. 部分升达林业投资者索赔案收到一审胜诉判决(成都中院);
7. 部分高升控股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8. 部分东方海洋投资者收到调解书;
9. 部分摩登大道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0. 部分鹏欣资源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1. 部分粤传媒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年7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4.7.11,投资者诉数知科技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2. 2024.7.12,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二审谈话(北京高院);
3. 2024.7.17,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4. 2024.7.26,投资者诉柏堡龙案一审开庭(广州中院);
5. 2024.8.8,投资者诉天沃科技案一审开庭(苏州中院);
6. 2024.8.13,投资者诉中信国安案一审开庭(北京市三中院);
7. 2024.8.16,投资者诉四环生物案一审谈话(南京中院);
8. 2024.8.21,投资者诉紫鑫药业案一审开庭(长春中院);
9. 2024.8.27,投资者诉中信国安案一审开庭(北京市三中院);
10. 2024.9.3,投资者诉保千里案一审谈话(深圳中院);
11. 2024.9.19,投资者诉全新好案一审谈话(深圳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4年7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2. 投资者诉太安堂案,提交起诉(汕头中院);
3. 投资者诉仁东控股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4. 投资者诉华宇软件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5. 投资者诉华讯方舟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6. 投资者诉中利集团案,提交起诉(苏州中院);
7. 投资者诉世纪华通案,提交起诉(绍兴中院);
8. 投资者诉搜于特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9. 投资者诉深大通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10. 投资者诉聚力文化案,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11. 投资者诉生物谷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2. 投资者诉暴风集团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3. 投资者诉龙力生物案,提交起诉(济南中院);
14. 投资者诉宏达新材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15. 投资者诉中泰化学案,提交起诉(乌鲁木齐中院);
16. 投资者诉东方园林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7. 投资者诉鸿博股份案,提交起诉(福州中院);
18. 投资者诉新研股份案,提交起诉(乌鲁木齐中院);
19. 投资者诉新野纺织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0. 投资者诉新宁物流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1. 投资者诉扬子新材案,提交起诉(苏州中院);
22. 投资者诉路通视信案,提交起诉(南京中院);
23. 投资者诉阳光城案,提交起诉(福州中院);
24. 投资者诉凯乐科技案,提交起诉(武汉中院);
25. 投资者诉同济堂案,提交起诉(乌鲁木齐中院);
26. 投资者诉江苏舜天案,提交起诉(南京中院);
27. 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28. 投资者诉亿阳信通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29. 投资者诉康尼机电案,提交起诉(南京中院);
30. 投资者吉艾科技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31. 投资者诉世纪星源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32. 投资者诉数知科技案,法院已受理(北京金融法院);
33. 投资者诉四环生物案,法院已受理(南京中院);
34. 投资者诉乐视网案,法院已受理(北京金融法院);
35. 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36. 投资者诉安通控股案,法院已受理(哈尔滨中院);
37. 投资者诉全新好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38. 投资者诉金刚玻璃案,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汕头中院);
39. 投资者诉昆明机床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昆明中院) ;
40. 投资者诉刚泰控股案,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兰州中院);
41. 投资者诉辅仁药业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郑州高新开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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