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顺申请撤销风险警示,就违规资金占用事项投资者仍可索赔
ST天顺(天顺股份,002800)6月7日公告董事会已同意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ST天顺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经完成整改,公司已满足规则要求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此外,ST天顺立案调查已有结果。2024年6月6日,ST天顺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公司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的违法行为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对ST天顺,对包括两名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在内的多名高管给予警告并进行了罚款。
ST天顺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果,立案调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以及退市风险警示。同时ST天顺表示,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且存在不确定性。
不过,这一利好消息似乎早在市场预料之中,消息发布当日(6月7日),ST天顺股价微涨1.16%。
资料显示,ST天顺主要从事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现已形成了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设计、供应链管理、仓储、采购、分销在内的一站式与专业化供应链服务模式。业务范围涵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国际航空物流、国际铁路物流。
公司此前披露的2024年一季报显示,报告期ST天顺实现营业总收入1.72亿元,同比减少了46.09%;实现归母净利润382.91万元,同比增长了536.72%;扣非净利润343.40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回溯前情,天顺股份成为ST股一事起因于2023年4月25日,当日公司公告称:经自查,公司的控股股东舟山天顺公司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累计发生金额约2.8亿元。
尽管天顺股份当日表示,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上市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但是,这种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导致天顺股份2022年度被大信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所表示,天顺股份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的财务报告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自2023年4月28日起,股票简称由“天顺股份”变更为“ST天顺”。由此引发公司股价连续6个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虽然目前ST天顺的违规资金占用事项已经得到解决,占用资金也早已还清,但是不能否认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上市公司信披违规一事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包括股价下跌、被监管部门立案处罚以及引发投资者赔偿诉讼等。
结合ST天顺的具体违规事实和法律规则,臧小丽律师将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暂定为:2022年1月6日到2023年4月24日之间买入天顺股份股票002800,且在2023年4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买卖天顺股份股票的对账单原件(从第一笔买入该股票打印至今,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年5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部分天马股份投资者一审胜诉;
2.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一审调解;
3. 部分冠福股份投资者一审调解;
4. 部分北京文化投资者一审胜诉;
5. 部分宁波东力投资者一审胜诉;
6. 部分聚龙股份投资者收到二审裁定(聚龙股份撤回上诉);
7. 部分广州浪奇(现“红棉股份”)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8. 部分刚泰控股投资者索赔案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9. 部分金刚玻璃投资者索赔案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10. 部分安妮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
11. 部分冠福股份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2. 部分东方海洋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3. 部分长园集团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4. 部分工大高新投资者领到获赔股票;
15. 部分罗平锌电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4年5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4.5.8,投资者诉北京文化案一审庭前会议(北京金融法院);
2. 2024.5.10,投资者诉保千里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3. 2024.5.14,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4. 2024.5.15,投资者诉北京文化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5. 2024.5.20,投资者诉首开股份案庭前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6. 2024.5.27,投资者诉聚龙股份案一审开庭(沈阳中院);
7. 2024.6.12,投资者诉中南文化案庭前会议(南京中院);
8. 2024.6.12,投资者诉慧辰股份案一审谈话(上海金融法院);
9. 2024.6.17,投资者诉北京文化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10. 2024.6.21,投资者诉高升控股案二审开庭(北京高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4年5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红相股份案,提交起诉(厦门中院);
2. 投资者诉金正大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3. 腾邦国际索赔投资者申报债权;
4. 投资者诉嘉澳环保案,提交起诉(湖州中院);
5. 投资者诉紫鑫药业案,法院已受理(长春中院);
6. 投资者诉中信国安案,提交起诉(北京三中院);
7. 投资者诉易见股份案,提交起诉(昆明中院);
8. 投资者诉上海电气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9. 投资者诉富控互动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10. 投资者诉瑞斯康达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1. 投资者诉中潜股份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12. 投资者诉华仪电气案,提交起诉(温州中院);
13. 投资者诉鹏博士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14. 投资者诉中南文化案,法院已受理(南京中院);
15. 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6. 投资者诉新海宜案,提交起诉(苏州中院);
17. 投资者诉冠福股份案,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福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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