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收购惹的祸:延华智能参股公司业绩造假受处罚,投资者可索赔
延华智能002178,2024年1月6日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华智能的违规事项,与2019年收购来的一家参股公司泰和康虚增利润有关。
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是雅培授权经销商,泰和康90%以上营业收入来自于雅培相关销售收入。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华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异常情况,但未及时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占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利润总额(当期披露的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590.14万元)绝对值的326.46%;占2022年三季报(当期披露的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097.93万元)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72.81%。
对上述违法事实,上海证监局对延华智能及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475万元。
泰和康,公司全称是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11月,延华智能以房产及现金合计1.845亿元,收购中汇乾鼎公司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份。交易对手中汇乾鼎公司作出业绩承诺,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4550万元、5050万元。若泰和泰未达承诺净利润,延华智能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之后,双方协商对业绩内容进行调整,在总承诺净利润数额1.36亿元不变的前提下,延长了一年对赌期,即延长至2022年。具体而言,泰和康2019年、2020年实际完成总净利润数额约为5300万元,中汇乾鼎承诺泰和康在2021年、2022年实现净利润总额不低于8300万元,且任意一年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均不低于2000万元。
不过,2021、2022年,泰和康的净利润分别为-1018.92万元、-6699.47万元,均未完成业绩承诺。于是延华智能起诉业绩补偿承诺人中汇乾鼎公司,要求其履行相应补偿义务,回购泰和康45%的股权并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2023年9月,延华智能公告称,法院已对上述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中汇乾鼎向延华智能支付股权回购款,包括股权受让对价1.845亿元及按照年利率12%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并向延华智能支付违约金、律师费等。
对上述获得胜诉的股权回购款,延华智能目前已经追回了部分,其余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已被法院终止执行。据延华智能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6日相关公告,被执行人中汇乾鼎以上海闵行区的八家公司100%股权(该八家公司持有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八套不动产)来抵偿部分债务。延华智能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上述八家公司的100%股权,进而持有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八套不动产。八家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全部完成后,视为中汇乾鼎已执行一审判决项下10890.99万元的本金支付义务。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指出,对泰和康事件,延华智能收到行政罚单,股权回购案件也已被终止执行,这并不是这起失败收购案例的终点,还有后续。延华智能还需要为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的财务造假向投资者担责,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凡在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买入延华智能002178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股的受损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资料清单
1、买卖延华智能股票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自首笔买入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至今);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3年12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投资者诉利源精制申请再审一案,吉林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2. 投资者诉聚龙股份案一审胜诉;
3. 新纶科技案广东高院裁定视为上诉人撤回上诉裁定;
4. 投资者诉长园集团案一审胜诉;
5. 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二审胜诉;
6. 投资者诉獐子岛案一审调解;
7. 投资者诉粤传媒案一审胜诉;
8. 投资者诉文化长城案一审胜诉
9. 投资者诉新纶科技案一审胜诉;
10. 投资者诉广州浪奇案一审胜诉;
11. 投资者诉仁东控股案一审胜诉;
12. 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一审胜诉;
13. 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一审胜诉;
14. 投资者诉赫美集团案一审胜诉;
15. 投资者诉辅仁药业案一审胜诉;
17. 部分天马股份投资者一审胜诉;
18. 部分冠福股份投资者二审胜诉;
19. 部分保千里投资者一审胜诉;
20.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一审调解;
21. 部分獐子岛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22. 部分联建光电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23.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24. 部分济南高新投资者领到胜诉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3年12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3.12.7,投资者诉广州浪奇案一审开庭(广州中院);
2. 2023.12.7,投资者诉獐子岛案一审开庭(大连中院);
3. 2023.12.8,投资者诉新纶科技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4. 2023.12.8,投资者诉粤传媒案一审庭前会议(广州中院);
5. 2023.12.12,投资者诉工大高新案一审开庭(哈尔滨中院);
6. 2023.12.13,投资者诉保千里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7. 2023.12.13,投资者诉新海宜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8. 2023.12.14,投资者诉粤传媒案一审开庭(广州中院);
9. 2023.12.18,代表东方海洋索赔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
10. 2023.12.18,投资者诉中毅达案一审开庭(上海金融法院);
11. 2023.12.18,投资者诉生物谷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12. 2023.12.20,投资者诉桂东电力案一审开庭(南宁中院);
13. 2023.12.22,投资者诉宜华生活案一审开庭(汕头中院);
14. 2023.12.26,投资者诉广州浪奇案二审开庭(广东高院);
15. 2023.12.27,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二审开庭(广东高院);
16. 2023.12.27,投资者诉昊华能源案线上调解(中证中小投服);
17. 2024.1.2,常山药业投资者诉高某内幕交易索赔案一审开庭(石家庄中院);
18. 2024.1.3,投资者诉汇洲智能(原“天马股份”)案一审开庭(杭州中院);
19. 2024.1.11,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20. 2024.1.19,投资者诉海越能源案二审开庭(浙江高院);
21. 2024.1.25,投资者诉华鼎股份案一审开庭(金华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3年12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金正大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2. 投资者诉宁波东力案,法院已受理(宁波中院);
3. 投资者诉艾格拉斯案,提交起诉(金华中院);
4. 投资者诉丹邦科技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5. 投资者诉东方网力案,法院已受理(成渝金融法院);
6. 投资者诉未来股份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7. 投资者诉瀚叶股份案,提交起诉(金华中院);
8. 投资者诉冠福股份案,提交起诉(福州中院);
9. 投资者诉世纪星源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10. 投资者诉慧辰股份案,法院已受理(上海金融法院);
11. 投资者诉雪松发展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12. 投资者诉保千里等被告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3. 投资者诉深大通等被告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4. 投资者诉中信国安案,法院已受理(北京三中院);
15. 投资者诉金力泰案,提交起诉(上海金融法院);
16. 投资者诉博天环境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7. 投资者诉思美传媒案,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18. 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9. 投资者诉新纶科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20. 投资者诉新大洲案,申请强制执行(海口中院);
21. 投资者诉冠福股份案,申请强制执行已提交(福州中院);
22. 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提起上诉(浙江高院);
23. 启迪环境投资者索赔案,提起上诉(湖北高院);
24. 汇洲智能(原“天马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提起上诉(浙江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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